1、北京电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北京电力公司2008年1月份招标计划一次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参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一册(通用部分)中投标人须知第3款和第二册(专用部分)中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3款的规定。投标人需满足招标公告中合格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按下述时间和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08年01月24日起至2008年01月30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宣武区樱桃二条7号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公司一层大厅
招标人同时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文件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08年02月15日9: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公司。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公司一层大厅。
开标时间:2008年02月15日9:00,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不低于投标金额的2%(百分之二),每一招标编号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招标人有权拒绝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
7、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公司联系。
联系人:闫阳
通信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樱桃二条7号100054
电话:
***-******** 传真:
***-********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务必携带U盘。
合格投标人资质要求(通用部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覆盖本次招标设备(材料)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其年检记录。
3、不接受国内设备/材料的代理商投标。国外同一设备/材料制造商只允许一个代理商参与同一招标编号的投标,并且代理商具备该设备/材料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招标编号的投标。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6、2005年至今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7、2005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8、2005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9、2005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电力系统省级及以上部门公开通报批评。
合格投标人资质要求(专用部分)
电抗器合格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进口或国内先进的:精密立式绕线/缠丝设备,自动浇注、混配料、滚涂设备,自动焊接机,自动程序控制的固化炉。(提供生产设备清单)
2、投标产品须具有三年以上安全运行业绩,且2005年至今累计销售业绩15万千乏及以上(提供合同证明)。这些设备应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地投入商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