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饮水检测设备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饮食饮水检测设备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饮食饮水检测设备采购(二次)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乌鲁木齐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14日 10:5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3:30 下午:16: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1118号中央公园二期9栋商务办公楼2501室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1月05日 10:30 | ||
开标地点 | 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8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工、王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415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马先生 09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1118号中央公园二期9栋商务办公楼25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高工、王工177*****415 |
项目概况
饮食饮水检测设备采购(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1118号中央公园二期9栋商务办公楼25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LJABM-W1017
项目名称:饮食饮水检测设备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8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 (万元) | 项目预算(万元) | 交货时间 | 交货 地点 |
1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45 | 85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乌鲁木齐市 |
2 | 全自动微波消解仪 | 台 | 1 | 40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以上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为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培训、售后服务的价格。 3、本项目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 4、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采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1台,预算金额45万元。全自动微波消解仪1台,预算金额4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交货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4日 至 2023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1118号中央公园二期9栋商务办公楼2501室
方式: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一个截图放一个A4横版面,截图需附带查询日期);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联系方式:马先生 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1118号中央公园二期9栋商务办公楼2501室
联系方式:高工、王工177*****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王工
电 话: 177*****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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