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城区税务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磋商采购,现发布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石河子城区税务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办公楼6274.8平方米(其中1幢主楼,地上6层,地下1层;1幢副楼共3层),计划招录管理人员1名,秩序维护员4名,保洁员3名;
2.服务期限:2023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
3.采购项目预算:86万元(本项目计划共8人,其中管理人员1名,秩序维护员4名,保洁员3名;该项目费用包括人员的工资、社保、税金、劳务派遣服务管理等所有费用,每年43万元,合计86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说明
(一)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8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城区税务局办公楼四楼404室(石河子市西环路116号)。
四、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10: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9日10: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城区税务局办公楼四楼404室(石河子市西环路116号)。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城区税务局
采购联系人:蒋艳
地址:石河子市西环路116号
项目联系人:晏树新
地址:石河子市西环路116号
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城区税务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