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东大街棚改项目配套用房简装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卢氏县东大街棚改项目配套用房简装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卢氏县东大街棚改项目配套用房简装修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河南鸿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锦融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东大街棚改项目配套用房简装修工程

2、采购人:卢氏县锦融置业有限公司

3、项目编号:HNHR2023-028

4、项目概况:卢氏县东大街棚改项目配套用房简装修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建设地点:卢氏县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到位

7、招标控制价:¥******.26元

8、谈判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9、计划工期:1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

2、响应人须具有营业执照所包含的装饰装修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需自行承诺);

3、拟派项目(经理)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提供近6个月任意两个月的社保证明;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4日08时00分至2023年1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卢氏县城关镇农贸市场20号楼;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领取;

领取地点:卢氏县城关镇农贸市场20号楼;

(2)竞争性谈判文件300元/份(含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4、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下同):2023年12月19日09时30分;

2、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卢氏县城关镇农贸市场20号楼;

谈判地点:卢氏县城关镇农贸市场20号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郝荣芳

    电话:136*****993

    地址:卢氏县翰林路中段

    采购人:卢氏县锦融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鹏博

    电话:156*****661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翰林路中段东城明珠5号楼二楼

    招标代理:河南鸿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琛

    电话:198*****311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农贸市场20号楼


标签: 东大街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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