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某单位副食品采购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长治某单位副食品采购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长治某单位副食品采购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长治某单位副食品采购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HXC-*******

2、项目名称:长治某单位副食品采购招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100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共1包,内容包含副食品的招标、配送以及相关服务:

包号

序号

招标需求

第一包

1

内容:蔬果类(包含蔬菜、水果等);禽蛋类(鸡蛋、鸭蛋、鹌鹑蛋等);饮品类(饮料及奶制品等);肉类(畜肉及禽肉等);水产类(鱼虾等);干调及其他类(豆制品、干菜、食用菌、调味料、杂粮等);预包装食品。

注:各类副食品具体数量和品种及要求以招标人订货通知单为准。

  1. 供货服务期:一年;

    1)合同服务期为一年,服务期满后,且我方已完成下年度副食采购配送招标与签约后,合同自行失效,若我方在服务期满后未完成新一轮招标与签约,双方可续签临时合同至我方完成新一轮招标(以中标后签约时间为准),相关条款仍按本合同执行。

    2)为尽快确保副食配送供应顺畅高效,合同设定试用期半个月,试用期内,除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泄密事件,故意断供且不及时整改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保障的情形外,属于双方相互磨合问题,且乙方第一时间积极整改的,将不给予乙方罚款等处罚。试用期结束后,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正常执行。

    7、质量目标:满足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中外合资企业及有台资背景企业(需提供书面说明)。

2.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且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2.4未列入“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中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投标人暂停名单等黑名单的投标人(以在“军队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限届满的除外)。

2.5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6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有有效的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有有效的货源及配送能力;

(2)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3年内,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

2.8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自行查询投标单位未被列入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和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结果截图。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 年 12月14日12:00至 2023 年 12月19日12:00(北京时间)

2.下载方法:持山西 CA 证书在“比比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bitbid.cn)在线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上传方法:持山西 CA 证书在“比比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bitbid.cn),上传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上传截止时间:2023 年 12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sxtba.com/)、比比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bitbid.cn)。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0*****957

代理机构:山西汇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话:0355-*******136*****570

邮箱:**********@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盖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标签: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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