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河乡双河岭村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项目暨有机茶园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太阳河乡双河岭村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项目暨有机茶园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太阳河乡双河岭村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项目暨有机茶园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乡拟实施太阳河乡双河岭村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项目暨有机茶园建设工程项目,现就该项目向所有具备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名称
太阳河乡双河岭村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项目暨有机茶园建设工程
二、采购预算
控制价人民币29.3万元(报价不得超出控制价)
三、资金来源
中央衔接资金(提前批)
四、采购内容
对双河岭村有机茶园修建500余亩、施肥500余亩,沼液池维修及管网延伸等。具体工程量根据预算清单确定。
五、计划工期
20日历天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必须提供:(1)投标企业近一年内未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未被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网站http://59.175.169.110/web/)列入“不良行为”名单。以上内容须有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响应文件要求
1.报价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单位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价。
2.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3.报价单位实行资格后审,审核合格的报价单位需达到3家以上,否则进行二次公开采购。
八、报名
请投标人于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到太阳河乡项目办报名。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22日上午9点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太阳河乡项目办公室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22日上午9:30
地点:太阳河乡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先生0718-*******
恩施市太阳河乡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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