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街雕塑工程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电子商务街雕塑工程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凤阳县电子商务街雕塑工程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FY-G*******
发布日期 :2016年3月11日
安徽一方建设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江西中承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凤阳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其“凤阳县电子商务街雕塑工程采购及安装(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基本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 凤阳县电子商务街雕塑工程采购及安装(二次)。
2、招 标 人:江西中承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凤阳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新城区右弻路。
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雕塑采购及安装项目,拟建雕塑位于凤阳县新城区右弻路,建设内容包括2组雕塑,其中一组为2人2马1车;另一组为4人2马。具体详见图纸。
3、工期:20日历天。
4、招标范围:凤阳县电子商务街雕塑工程采购及安装(二次),包括雕塑设计制作及安装、基础、竣工验收等。
5、质量要求:按设计图纸施工,达到合格标准。
6、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雕塑产品加工、制作、安装项目承建资格;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全国城雕委颁发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四、招标文件及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及资料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yzg.gov.cn/)服务大厅栏目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时间:2016年3月11日17:00后开始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300元/份。
五、投标(信用)担保: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信用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万贰仟元整。
投标人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电子商务街雕塑工程采购及安装(二次)投标(信用)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号: 187*****0880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中承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凤阳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唐经理 张主任
地 址:凤阳县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一方建设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688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融城大厦19楼
标签: 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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