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烟烟叶贮存养护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中烟烟叶贮存养护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2340CITCWH29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鄂烟工董决〔2022〕32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湖北中烟烟叶贮存养护服务。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 3 个包,允许多投多中。如投多个标包,投标文件需分别制作。

1.2.1各标包采购内容如下:

标包1(生产车间烟草虫害防治)采购内容:生产车间综合防治、高空治理。中标供应商:1家。年度预计不含税采购金额:877.8万元。

标包2(原料仓库烟草虫害防治)采购内容:机械充氮杀虫、磷化铝封仓熏蒸(含尾气回收)、磷化铝封垛熏蒸(含尾气回收)、硫酰氟封仓熏蒸(含尾气回收)。中标供应商:1家。年度预计不含税采购金额:139.8万元。

标包3(烟叶贮存养护)采购内容:低排放机械调控贮存养护服务、气调防治养护服务。中标供应商2家。年度预计不含税采购金额:1985.4万元。

1.2.2服务范围:对湖北中烟总部、各烟厂、直属各单位及多元化企业的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及其附属区域进行杀虫、低排放机械调控贮存养护、气调防治养护等烟叶贮存养护服务。

1.2.3本项目采用单价限价,单价限价及技术、商务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3项目地点:湖北中烟总部、各烟厂、直属各单位及多元化企业等。

1.4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三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合同一次性签三年。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1.5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湖北中烟总部及各卷烟厂、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湖北新业烟草薄片开发有限公司、湖北宜昌金丝烟草有限公司;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需与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湖北新业烟草薄片开发有限公司、湖北宜昌金丝烟草有限公司四家法人单位单独签订采购合同。

1.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无。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获取时间: 2023 年 12 月 15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12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预览和购买招标文件。

4.3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通过网银方式在中国通用招标网支付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4发票领取方式:需要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付款成功后投标人可在中国通用招标网电子招投标平台自主下载电子发票;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按照中国通用招标网电子招投标平台要求,正确填写、提供开票所需材料信息。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1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大厦1号楼2017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6.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01 月 05 日09 时 30 分。

6.3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大厦1号楼2017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

联系人:赵经理、杨经理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采购部门:物流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55号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标签: 湖北中烟 烟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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