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玉林市殡仪馆搬迁项目--配套地下油库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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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玉林市殡仪馆搬迁项目--配套地下油库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林市殡仪馆搬迁项目--配套地下油库EPC总承包【项目编号: YLZC2016-G4-0153(HJZB201602G03) 】已由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玉发改社会【2015】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民政部门资金补助和市财政融资贴息支持及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兴业县大平山镇三山园艺场。
建设规模:玉林市殡仪馆搬迁项目--配套地下油库占地面积为932 m2。油库设30m3柴油罐一台,20m3汽油罐一台,加油机二台,火化车间2m3缓冲罐2台。
合同估算价:约 105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45天(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6年4月至2016年5月。
招标范围:本项目配套地下油库采用设计、采购及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玉林市殡仪馆搬迁项目--配套地下油库工程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采购及施工内容包括玉林市殡仪馆搬迁项目--配套地下油库工程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
标段划分:不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化工石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化工石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6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开标前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各负责人(上述内容包括联合投标体的所有单位及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
3.7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在兴业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刷卡验证。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17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在兴业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刷卡验证,通过验证后领取回执单到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31日北京时间10时整,地点为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业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www.ylctc.com)、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www.yulin.gov.cn)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兴业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玉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建安街63号(第四加油站旁)
邮 编:537000
联系人:卢钢中、陈志梅
电 话:****-**************

2016年3月11日




标签: 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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