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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委托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接受采购人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委
托,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委托服务项目组织谈判活动,欢迎满足要求的报价人参与。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阳泉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委托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 SC2023-J361C
1.3服务内容:为进一步加强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干警的饮食保障,为广大干警提供优
质、安全、卫生、健康的餐饮服务,采取委托管理服务的方式,为干警提供早午晚餐、加班
用餐、双休日、节假日值班餐和接待用餐。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2.1参与谈判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内包含餐饮服务;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⑸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参与谈判应具备的特定资格:
(1)报价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报价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
证证书,同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认证证书办理日期需在招标公
告发布之前。
(3)报价人具备专业技术团队,需提供不少于一名具备餐饮职业经理人资格证的管理人
员,不少于1名具备三级或以上厨师资格证的技术人员(厨师资格证书需提供技能人才评价
证书全国联网(http://zscx.osta.org.cn/)查询截图),以上人员需提供本单位2023年至
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3本次谈判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三、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3.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3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止
(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3.2获取地点: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阳泉市桃北中路28号科技大厦四楼)
3.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套,¥300元/套(售后不退)
3.4获取文件时需提供:
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⑵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备案证明;
⑷特定资格资质证书;
⑸报价人2022年12月财务报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对报价人出具的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⑹报名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报价人任意一次交纳了税收的凭证复印件;
⑺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
准。);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及相对应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
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4.1递交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时
4.2递交地点: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阳泉市桃北中路28号科技大厦四楼会议
室】
五、发布公告媒体: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www.sxtba.com)上发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
办公地址:阳泉市新城大道1号(郊区李家庄乡玉泉中学北)
电话:0353-2138370
代理机构: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阳泉市城区桃北中路28号科技大厦4层
邮政编码:045000
联系人:张翔凯、石佳宇
电 话:0353-6669092、15235331092
本项目可采用保函
保函办理、验证方式:
1.供应商可登录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下方链接(https://www.sxbid.com.cn/f
/new/jybzDzbh),选择“担保保函”、“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根据提示办理山西
省内响应保函。 技术咨询电话:(0351) 686 1589
2.供应商办理成功后下载保函并附于响应文件中,即视为递交响应保证金。
3.评标委员会专家可登录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保障”-“电子保函”相应保
函办理页面,输入保函验证编码,即可在线快速查验保函真伪。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