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绿色低碳公共机构遴选

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绿色低碳公共机构遴选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加大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宣传示范力度,近日,《国管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绿色低碳公共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各地区、各部门遴选一批体制机制系统完备、应用技术先进适用、低碳运行效果显著的公共机构,通过典型示范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

《通知》要求,申报单位应为能耗水平处于本地区、本系统先进水平,严格履行绿色采购制度,在用能系统电气化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绿色低碳建筑建设、建筑用能智能化管理、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等重点方向之一工作成效最突出的单位。每个地区最多推荐10家公共机构,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共推荐10家公共机构,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审核后发布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名单。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绿色低碳公共机构遴选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宣传动员,严格遴选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切实遴选出成效显著、示范性强的绿色低碳公共机构。


标签: 公共机构 低碳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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