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镇二期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美丽乡镇二期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天长市2016年度美丽乡镇二期规划设计项目


招 标 文 件

皖 M*******

招 标 人:天长市规划局(盖单位章)


发布日期:2016年3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1. 总则7
2. 招标文件10
3. 投标文件11
4. 投标13
5. 开标14
6. 评标16
7. 合同授予16
8. 纪律和监督
9. 重要说明及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
第三章 资格审查20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20
1.审查资料20
2.审查办法21
3.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审查标准21
4.审查结果21
第四章 评标办法21
评标办法前附表21
1. 评标方法23
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23
3.评标程序24
4.评审内容24
5.废标条款25
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5
7.评分标准25
8.评审结果26
9.其他27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皖M*******
发布日期:2016年3月11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天长市2016年度美丽乡镇二期规划设计项目
2、招 标 人:天长市规划局
3、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天长市仁和镇、金集镇、永丰镇、大通镇、张铺镇、新街镇、郑集镇7个镇规划区范围。
2、规划编制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总周期不超过20天(不含评审会和相关会议研究时间),规划评审后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时,施工图设计周期不超过15天。
3、招标范围: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与之配套的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
4、标段划分:三个标段,仁和镇、金集镇、永丰镇为一标段,大通镇和张铺镇、为二标段,新街镇和郑集镇为三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城市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城市规划师资格。
四、本工程招标方式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本工程不实行报名制度,实行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3月11日起
2、获取方式:从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czbcg.com)‘资料下载’一栏中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如投标人不及时查看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各潜在投标人,如果对该招标公告有疑议的请于2016年3月15日前将疑议发送至tcrczj@163.com,联系电话:****-*******.



2016年3月11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1.1.2招标人天长市规划局
1.1.3招标代理机构天长市荣城工程造价事务所
1.1.4项目名称天长市2016年度美丽乡镇规划设计项目
1.1.5项目地点天长市仁和镇、金集镇、永丰镇、大通镇、张铺镇、新街镇、郑集镇7个镇规划区范围。
1.2.1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与之配套的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
1.3.2规划设计周期规划设计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总周期不超过20天(不含评审会和相关会议研究时间),规划评审后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时,施工图设计周期不超过15天。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1、投标人必须具备城市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城市规划师资格。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联系人:汪文富 158*****005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2016年3月16日17:00时前 ;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tcrczj@163.com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2016年3月17日17:00时前在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czbcg.com)“补遗、答疑”一栏中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11投标补偿费用和奖金无
1.13偏离■不允许;□允许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本项目的补遗、答疑、修改、补充公告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同本表1.10.2、1.10.3
2.4规划设计费用1、本项目以下的投标报价均采用固定报价方式:①第一标段规划方案设计为30万元(每个乡镇10万元);第二标段规划方案设计为20万元(每个乡镇10万元);第三标段规划方案设计为20万元(每个乡镇10万元);
②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为10元/㎡;
③风景园林绿化施工图设计为7元/㎡(含园林小品,附属工程);
④道路、排水等施工图设计按相应工程中标价的2%计算设计费用。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按照上述相应费用执行;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上述相应费用的,投标报价无效,作废标处理。
3、本项目报价费用包含规划方案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后期成果文件专家评审费、会务费、招标代理费(含招标评委费)、本项目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与之配套的现场技术服务等相关费用。
3.2.1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
3.3.1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
保证金的形式: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分公司、支公司、分支机构及他人账户、投标人一般帐户均无效)转入下列帐户之一;不受理银行汇票、本票。付款人的帐户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收款单位: 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天长三圣支行
银行账号: ********38 0000 96390
投标人按上述帐户交纳保证金,交纳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天长市2016年度美丽乡镇二期规划设计项目投标保证金。
交纳时间:2016年3月30日10时00分前交纳完毕,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时间。
投标人已按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天招管[2013]20号文件规定交纳长效保证金的,可对本工程直接进行投标。
在确定为中标人后一周内,必须将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送至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并领取中标通知书;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并在书面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合同送至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否则将作为不良行为,取消其半年内的投标资格。
本工程中标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送至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4.3签字或盖章要求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3.4.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资格审查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原件除外);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技术标为总平面图(PS彩图A3格式5张)和简要规划说明 (不超过3000字5份)。
3.4.5装订要求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须分别装订
4.1.2具体密封要求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投标人必须手持至开标现场交于监督部门查验确认;
2、资格审查文件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商务标及资格审查文件原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技术标只需密封不得盖章,不得标注任何与投标人相关的信息,如签字、盖章等。
上述第1条规定的身份证原件不得密封;否则,该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应提交四个密封袋,其中,资格审查文件复印件正本、副本密封于资格审查文件复印件标袋内;商务标正本、副本密封于商务标袋内;技术标中的总平面图(PS彩图A3格式5张)和简要规划说明 (不超过3000字5份)密封于技术标袋内;资格审查原件(除上述第1条以外)密封于原件袋内。
4、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除技术标外);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密封袋上应注明下列内容(技术标除外):
1、投标人地址
2、投标人名称
3、投标文件名称
4、天长市投标文件在2016年3月31日9:00分前不得开启。
4.2.1递交投标文件的收件人、地点及时间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16年 3月31日8:30至9:00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9:00
地 点: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新市政府广场东路东侧、国土资源服务站二楼)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新市政府广场东路东侧、国土资源服务站二楼)
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先开资格审查文件评审(资格审查)、再开商务标,最后开技术标。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专家5人;专家评委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从专家库随机抽取。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人是;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3名,并标明排列顺序。
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czbcg.com
7.4.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6万元,二标段4万元,三标段4万元。
第三章1.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无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规划设计要求①技术标中总平面图和简要规划说明内容必须符合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16年美好乡村建设的安排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6)1号文件和安徽省美丽乡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皖美办发2016(1)号《关于印发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名单的通知》文件要求。
②上述第①款中的皖美组发(2016)1号文件详见附件。
相关
费用本项目中标单位需承担的费用:招标代理费每个标段7500元;
上述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交纳。
其他要求①本项目规划设计单位成果文件经过天长市规划局美好办初审,专家评审及滁州市、省相关部门技术审查,需修改、调整等,规划设计单位必须无偿配合调整。
②本项目每个标段的规划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开始前,必须将本单位相关行业或专业设计资质报送招标人审核,待招标人审核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若本单位不具备相关行业或专业设计资质的,可以将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关行业或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但在设计前必须将该设计单位的资质报送招标人,待招标人审核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③确定为天长市2016年度美丽乡镇规划设计项目和天长市2016年度美丽乡村规划项目的中标人后,不得参与天长市2016年度美丽乡镇二期规划设计项目的投标。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周期、设计条件及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条件及要求。
(1)项目综合说明;
(2)设计目的和任务;
(3)设计条件;
(4)相关规范要求;
(5)设计深度及设计成果要求;
(6)设计使用年限及其他方面要求。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投标补偿费用和奖金
1.11.1投标补偿费用和奖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知识产权的范围及归属
1.12.1知识产权的范围及归属: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资格审查;
(4)评标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天长公共资源采购网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以澄清的方式在天长公共资源采购网发布,但如果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4最高投标限价
2.4.1最高投标限价: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三部分组成:
3.1.1资格审查文件部分: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其他资格审查资料(由下列材料的复印件组成)
①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④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⑤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凭证;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⑥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缴纳的近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凭证;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3.1.2技术标部分:
(1)总平面图(PS彩图A3格式5张);
(2)简要规划说明 (不超过3000字5份);
(3)所需的其他材料(如有)。
(4)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其投标文件的封面和投标内容及密封袋均不得出现任何与投标人有关的信息,如签字、盖章等,否则按废标处理。
(5)本项目的规划方案、平面图及规划说明等内容均以仁和镇为代表。
3.1.3商务标部分:
(1)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诚信投标承诺书;
(3)投标函;
(4)所需的其他材料(如有)。
3.1.4资格审查文件原件:上述第3.1.1款所要求的材料原件。
3.2投标有效期
3.2.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2.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2.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3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3.4.3投标人已按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天招管[2013]20号文件规定交纳长效保证金的,可对本工程直接进行投标。
3.4.4本工程中标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至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凡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全部认可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非因不可抗力不参加开标会、不提交投标文件、不提交评审证件的,视为干扰招投标秩序,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
(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
(4)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后,非因不可抗力不递交投标文件的。
(5)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合同协议的;
(6)确定为中标人后一周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三十日内,未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未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将合同送至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的;
(7)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4投标文件的编制
3.4.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设计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4.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商务标中的授权书、投标函、诚信投标承诺书及所需的其他材料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5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复印件:上述第3.1.1款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6 技术标中的总平面图为PS彩图A3格式,技术标中的简要规划说明为A4格式。
3.4.7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4.8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密封袋的标记: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除技术标外);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收到投标文件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签收。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2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1.2项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包括:招投标管理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等。
5.3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
5.3.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2 招标文件中第3.1.1、(2)、①款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密封),投标人必须手持至开标现场交于监督部门查验确认,否则按废标处理。
5.3.3凡是已被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天招管[2012]5号文件规定列入投标人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文件评审按天招管[2012]5号文件执行。 5.3.4未进入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诚信档案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文件评审(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本须知第3.1.1款(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所述的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否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按废标处理。
5.3.5在开标会现场,由监督部门先对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情况进行确认,未到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开标。
5.2 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5.4.1由公共资源管理局监督人员宣布开标纪律;
5.4.2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4.3监督部门对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情况,进行验证确认,并检查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现场交纳情况;
5.4.4 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投标人按签到的顺序,随机抽取属于自己的号码,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抽取的号码为技术标编号,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相应的技术标标袋上进行标注。
5.4.5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将资格审查文件复印件和资格审查文件原件报送至评标室,交于评委拆封评审;
5.4.6宣读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名称,经确认无误后,由主持人当众拆封投标人的商务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及商务标中的其他主要内容,并将商务标交于评委评审;
5.4.7宣读商务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名称,经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将技术标报送至评标室,交于评委拆封评分;
5.4.8宣布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情况;
5.4.9宣布中标候选人情况;
5.4.10由招标局监督管理人员讲话。
代理机构要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从属于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或在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执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2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7.1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7.5.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设计,不得将中标项目设计非法转让(转包)给他人。
7.6 重新招标的情形
①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②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只有1名或2名时,招标人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内容继续开标,直至没有合格的投标人为止。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等事项投诉的,应当在开标期间或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 重要说明及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重要说明及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资信证明文件评审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评审
标准①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④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⑤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凭证;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⑥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缴纳的近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凭证;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核验原件
其他重要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核验身份

1.审查资料
1.1资格审查文件部分: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其他资格审查资料(由下列材料的复印件组成)
①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④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⑤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凭证;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⑥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缴纳的近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凭证;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2.审查办法
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要求对投标人审查资料的第1.6项原件进行核验。投标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会议;
(2)不能提供原件或原件经审查不合格;
(3)联合体投标人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审查标准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4.审查结果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程序。
第四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一)商务标评审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4.2.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4.2.2响应性评审标准
设计周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报价唯一必须等于(响应)相应的费用

(二)技术标初步评审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4.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4.1.2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项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三)技术标(规划设计方案)评分

序号类别
内容分值
区间计分
评审内容
1总体布局规划图
(30分)0~30规划项目化,整治项目安排是否合理,布局体现美好乡村风貌特色

2

规划说明(70分)0~5对照“两治理”,查找镇区存在的不足之处
0~5当地乡村特色和地域特点如何体现
0~5道路交通现状存在的问题, 2016年道路工程实施可行性
0~5现状污水管理布置情况存在的问题,2016年道路工程实施可行性
0~3电力、电信布设需要整改的地段和方案
0~5选择一条主街道,开展沿街建筑立面改造,整体风貌新颖,融入当地文化内涵和地方风韵,塑造特色风貌。
0~3镇区现状存在的乱堆乱放的地点及存在原因分析(附照片),垃圾房及垃圾收集点的在现状上进一步优化的布点和设计方案
0~2镇区公园的选址和设计构想
0~2污水处理设施选址与方案
0~15镇标识、街道绿化、环镇林、广场、街头游园设计构想
0~2镇区公共厕所、农户厕所现状和改造方案
0~2明确镇区内需要沟塘清淤地点和措施
0~4建议交通标识、导行设施和停车场地的具体地段和措施
0~4镇区建筑材料堆场、木材剥皮场、废品收购站等改造或处理方案
0~4每条街道店招设计方案
0~4投资估算是否科学、实用、合理
总分100

注:技术标评分和得分均保留至小数点第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人自行增加设计图纸和文字说明的,不加分也不减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技术标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技术标得分相等时,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抽签确定。
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各评委必须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其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3.评标程序
评标先做准备工作,再进行商务标评审,然后进行技术标评审。
3.1评标准备工作
评标委员会熟悉评标工作情况:
(1)阅读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工程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项目情况材料。
(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3.2推荐中标候选人:经商务标评审、技术标评审后,按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4.评审内容
4.1技术标评审
只有通过商务标评审的投标才能够进入技术标评审。
4.1.1形式性评审标准:见技术标评审表。
4.1.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技术标评审表。
4.1.3技术标评分:评标委员会每个成员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每个成员对该投标文件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人最终得分。
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4.2商务标评审
4.2.1形式性评审标准:见商务标评审表。
4.2.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商务标评审表。
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4.2.3投标报价评审:见商务标评审表。
5.废标条款
5.1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评审后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5)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规划设计费用的;
(7)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
(8)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前后不一致的。
5.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性评审后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形式性、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有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审的。
(2)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6.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7.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8.评审结果
8.1除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8.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8.3凡是投标人进入本项目技术标评分环节的,待技术标评分环节结束后,在各投标人技术标得分均不相同的前提下,则按技术标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列顺序,并由招标代理公司在开标现场宣布各投标人技术标得分和排列顺序;
若出现有投标人技术标得分相同的情况时,由招标代理公司在开标现场宣布各投标人技术标得分,并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前后排列顺序(随机抽取的第一个投标人排列在前,随机抽取的第二个投标人排列在后,并依次类推),待得分相同的投标人随机抽取的前后排列顺序全部确定后,再按技术标得分从高到低以及随机抽取确定的前后顺序依次排列,并由招标代理公司在开标现场宣布各投标人排列顺序;
8.4评标委员会应当从上述第8.3款排列顺序中推荐排列顺序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第三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第一标段中标人,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第二标段中标人;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第三标段中标人。
8.5若被确定的三名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按照下列各项规则执行:
(1)若被确定的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无故放弃中标的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约合同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原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替补为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确定原第三标段中标候选人替补为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同时按照上述第8.3款排列顺序确定排列顺序第四的投标人替补为第三标段中标候选人;
(2)若被确定的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无故放弃中标的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约合同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原第三标段中标候选人替补为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同时按照上述第8.3款排列顺序确定排列顺序第四的投标人替补为第三标段中标候选人;
(3)若被确定的第三标段中标候选人无故放弃中标的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约合同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上述第8.3款排列顺序确定排列顺序第四的投标人替补为第三标段中标候选人;
(4)若被确定的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均无故放弃中标的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约合同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原第三标段中标候选人替补为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同时按照上述第8.3款排列顺序确定排列顺序第四的投标人替补为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列顺序第五的投标人替补为第三标段中标候选人;
(5)若被确定的第二标段和第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均无故放弃中标的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约合同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上述第8.3款排列顺序确定排列顺序第四的投标人替补为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列顺序第五的投标人替补为第三标段中标候选人;
(6)若被确定的第一标段和第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均无故放弃中标的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约合同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原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替补为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同时按照上述第8.3款排列顺序确定排列顺序第四的投标人替补为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列顺序第五的投标人替补为第三标段中标候选人;
(7)若被确定的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和第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全部无故放弃中标的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约合同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上述第8.3款排列顺序确定排列顺序第四的投标人替补为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列顺序第五的投标人替补为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列顺序第六的投标人替补为第三标段中标候选人;
注:①上述第(1)款至第(7)款规定中若出现替补的中标候选人已和招标人签订规划设计合同并已开始实施本标段规划设计情况的,则该名中标候选人不得按照上述替补原则进行替补,除此之外,其他仍按照上述替补方案原则进行依次顺序替补。
②上述第(1)款至第(7)款规定中若出现替补的中标候选人或替补的投标人不足时,则不足被替补的标段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③凡是中标候选人无故放弃中标的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约合同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则由招标人联合招标行政主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处罚,将其列入黑名单,在一定时期内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
9.其他
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文件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以及安徽省美丽乡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皖美办发2016(1)号《关于印发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名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我市关于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规划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
(万元) 规划设计费(元)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 本合同规划设计收费为①第一标段规划方案设计为30万元(每个乡镇10万元),第二标段规划方案设计为20万元(每个乡镇10万元),第三标段规划方案设计为20万元(每个乡镇10万元);②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为10元/㎡;③风景园林绿化施工图设计为7元/㎡(含园林小品,附属工程);④道路、排水等施工图设计按相应工程中标价的2%计算设计费用。
规划设计费支付方式: 签订合同后,规划设计成果文件及施工图成果文件经发包方和市美丽办审核通过后一次性付清。
付款时间约为2018年1月。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讨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______%。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 证 意 见:
 
     (盖章)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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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案 日 期:  年 月 日   鉴 证 日 期:  年 月 日

天长市2016年度美丽乡镇规划设计项目规划编制任务书
一、规划背景
 根据安徽省美丽乡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皖美办发2016(1)号《关于印发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名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我市关于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制美丽乡镇规划。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天长市仁和镇、金集镇、永丰镇、大通镇、张铺镇、新街镇、郑集镇7个镇规划区范围。
  三、规划年限
2016年。
四、主要内容与深度要求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两治一加强”,即治脏、治乱,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在镇全面开展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同时,每镇选择一条以上主街道,开展沿街建筑立面改造,建设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出入口和重要节点改造环境景观,融入当地历史文化底蕴,建设特色风情小镇。
(二)具体要求
1、设计内容:编制镇美丽乡镇规划,设计建设项目施工图。
  2、美丽乡镇规划编制要素:
2.1 编制规划应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综合评价镇区的发展条件,提出美丽乡镇建设与治理、产业发展和镇区管理的总体要求。
2.2 统筹居民建房、居住小区整治改造,并进行规划设计,包含建筑的平面改造和立面整饰。
2.3 确定居民活动、文体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和管理设施的用地布局和建设要求。
2.4 确定完善镇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等各项基础设施配置和近期建设要求,包括布局、管线走向、敷设方式等。
2.5 确定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要求和措施,确定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和公厕等环境卫生设施的配置和建设要求,明确主次干道杆线梳理整治要求,规划镇区材料堆场、废品收购的周边环境治理方案,规范店招设计。明确镇区停车场地和停车位。
2.6 确定镇区传统民居、历史建筑物与构筑物、古树名木等人文景观的保护与利用措施,重点对镇中心公园、道路交叉口和街心绿地、镇区标识、街道两侧绿化、河道两侧绿化、环镇防护林带进行项目设计,达到施工图深度。
2.7 规划图文表达应简明扼要、平实直观。
五、规划理解力和调研的要求
规划应充分解读安徽省美好办《关于2016年美好乡村建设的安排意见》要求,对天长市镇区人居环境要深入研究,突出规划的可操作性。
对具体规划建设项目要召开座谈会对问题进行探讨,准备调研纲和目录,对具体规划项进行个人访谈,厘清能够在年度内完成,大力改善镇区环境的建设项目。
 六、规划设计成果要求
  (一)规划设计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规划设计任务书有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
  (二)规划设计成果包括说明书、图纸、附件(基础资料汇编等)及相应的电子数据成果文件。
  (三)成果形式。包含上述所有文字说明和图件内容的纸质成果7套,规格统一为A3。电子成果7套,格式为:文本word,图形dwg,效果图jpg。成果宣传展示文件1套(Powerpoint演示文件)。
  (四)设计图纸要求。规划设计图纸地形图纸比例为1:2000,建筑方案、园林、市政管网图纸比例为1:100。
  1、镇区人居环境现状分析图纸
(1)镇区住房环境与质量分析图;
(2)镇区公共服务设施分析图;
(3)镇区基础设施分析图;
其余自定分析图纸
2、镇区改善与整治人居环境的规划图纸
(1)镇区美丽乡镇总体规划图
  (2)镇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3)镇区道路交通改善规划图
(4)镇区停车场地规划
(5)镇区给水规划图
(6)镇区污水治理规划图
(7)镇区生活垃圾收集布点规划图
(8)镇区绿地系统规划图
(9)镇区环境整治布点和规划方案图
(10)镇区住房及周边环境整治方案图
其余自定规划图纸
  七、时间要求
2016年3月上旬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调查。2016年3月下旬形成初步方案征求意见。
2016年4月上旬方案评审。2016年4月底完成施工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一
(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目录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其他资格审查资料(由下列材料的复印件组成)
①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④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⑤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凭证;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⑥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缴纳的近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凭证;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
传 真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2)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采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计投标。
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议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采用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3)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可扩展填写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二
(技术标)

投标文件二:技术标目录
(1)总平面图(PS彩图A3格式5张);
(2)简要规划说明 (不超过3000字5份);
(3)所需的其他材料(如有)。
(4)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其投标文件的封面和投标内容及密封袋均不得出现任何与投标人有关的信息,如签字、盖章等,否则按废标处理。
(5)本项目的规划方案、平面图及规划说明等内容均以仁和镇为代表。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三
(商务标)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三:商务标目录
(1)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诚信投标承诺书;
(3)投标函;
(4)所需的其他材料(如有)。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 的 设计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设计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设计人员,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的 设计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下列各项投标报价作为本项目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费用,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
①第一标段规划方案设计为30万元(每个乡镇10万元);
第二标段规划方案设计为20万元(每个乡镇10万元);
第三标段规划方案设计为20万元(每个乡镇10万元);
②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为10元/㎡;
③风景园林绿化施工图设计为7元/㎡(含园林小品,附属工程);
④道路、排水等施工图设计按相应工程中标价的2%计算设计费用。
2、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承诺并遵守招标文件所有条款规定。
3、我单位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规划设计内容。
4、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 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 万元作为履约担保。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4)所需的其他材料(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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