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鲁1312破2号2023鲁1312破申2号临沂市佳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3鲁1312破2号2023鲁1312破申2号临沂市佳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公告

本院根据临沂市佳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23年10月25日作出(2023)鲁1312 破申 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临沂市佳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于 2023 年10月25日指定临沂市佳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工作领导小组担任临沂市佳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临沂市佳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11月30日前向临沂市佳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河东区凤凰大街西段临沂市佳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邮政编码:******;联系电话:133*****363 联系人:陈如存)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临沂市佳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临沂市佳禾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12月15日9:30在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法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大街 467 号,联系电话:0539-*******)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二0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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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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