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2016-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及其它
沭阳县2016-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及其它
[0]沭阳县2016-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及其它专项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沭阳县2016-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及其它专项工程 |
标段编号 | ****************-BD-002 | 标段名称 | 沭阳县2016年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施工标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6年3月1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6年3月18日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沭阳县2016年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施工标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BD-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沭阳县2016年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施工标已由宿迁市财政局、宿迁市水务局以宿水农【2016】8号关于沭阳县2016年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沭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沭阳县境内 2.2工程规模:项目概算投资1080万元 2.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合格 2.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维修养护泵站45座,新建泵站1座,拆建泵站4座,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每期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3%,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85%,竣工决算经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计结束后再支付工程价款的10%,余款5%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且工程质保期满(质保期为一年)并无质量问题时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要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 3.1.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1.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员C类); 3.1.4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且投标人自2015年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正常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1.5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信用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信用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友情提醒:1、信用报告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有效期1年。2、宿迁市信用办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3.1.6其他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3.2.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3.2.2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3.2.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2日上午08时30分至2016年3月18日下午17时30分前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http://www.sqggzyjy.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450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 5.2、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qggzyjy.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不采用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采用面谈方法。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标前面谈。未按要求参加标前面谈的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年4月1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厅【“便民方舟”十一层(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人防大厦向西30米)】。 8.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沭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沭阳县台州北路 联系人:娄东升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5号 联系人:高玉香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沭阳县2016年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项目 施工标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BD-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沭阳县2016年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施工标已由宿迁市财政局、宿迁市水务局以宿水农【2016】8号关于沭阳县2016年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沭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沭阳县境内 2.2工程规模:项目概算投资1080万元 2.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合格 2.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维修养护泵站45座,新建泵站1座,拆建泵站4座,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每期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3%,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85%,竣工决算经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计结束后再支付工程价款的10%,余款5%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且工程质保期满(质保期为一年)并无质量问题时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要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 3.1.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1.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员C类); 3.1.4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且投标人自2015年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正常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1.5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信用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信用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友情提醒:1、信用报告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有效期1年。2、宿迁市信用办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3.1.6其他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3.2.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3.2.2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3.2.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2日上午08时30分至2016年3月18日下午17时30分前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http://www.sqggzyjy.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450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 5.2、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qggzyjy.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不采用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采用面谈方法。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标前面谈。未按要求参加标前面谈的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年4月1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厅【“便民方舟”十一层(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人防大厦向西30米)】。 8.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沭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沭阳县台州北路 联系人:娄东升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5号 联系人:高玉香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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