渗滤液系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渗滤液系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沂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由鲁发改能交[2014]12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沂水沂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及中央投资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渗滤液系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沂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渗滤液系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临沂市沂水县黄山铺镇。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按照日处理600吨生活垃圾所产生的渗滤液,渗滤液系统自设计起,至全部项目建成投产,通过性能验收为止,建设一个完整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渗滤液系统所对应的全部工作。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渗滤液系统EPC总承包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 合格。
2.7承包方式:总承包(EPC)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且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取得质量保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具有三个以上的类似项目总承包业绩。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1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报名(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51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A座15楼)。联系电话:134*****507。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相关业绩(上述资料的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51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A座15楼)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134*****507。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不含图纸费),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沂水沂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沂水县黄山铺镇 地 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51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A座15楼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电 话:****-*******
2016年3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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