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医药科创城阳光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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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医药科创城阳光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105-JC-2023-92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医药科创城阳光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经赣新管行发〔2020〕144号文立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自购物资: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公司工管〔2021〕620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办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医药科创城阳光大道工程:西与桑海大道相接,东至赣新大道。规划为城市主干路,主路设计速度为50km/h,辅路的设计时速为30km/h,规划红线宽度为50m-60m,设计起点里程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K2+150。沿线依次上跨规划一路(规划)、白马路(现状)、京九铁路线(现状)、昌九城际铁路(现状)、国药南大道(规划)、渊明路(规划),全长约2150m,其中涉铁部分:工程范围为K0+170-K1+488段,长1318m,跨铁路桥桥长1018m,包含桥梁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

2.2招标内容如下:

招标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包件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备注

1

SH-01

商品混凝土

C20片石

m3

1000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医药科创城阳光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500

1

2

商品混凝土

C15

m3

500

3

商品混凝土

C20

m3

5000

4

商品混凝土

C25

m3

1000

5

商品混凝土

C30

m3

2000

6

商品混凝土

C35

m3

500

7

商品混凝土

C40

m3

500

8

商品混凝土

C45

m3

500

9

商品混凝土

C50

m3

2000

10

商品混凝土

C55

m3

*****

11

砂浆

WS M7.5

m3

500

12

SH-02

商品混凝土

C20片石

m3

1000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医药科创城阳光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500

1

13

商品混凝土

C15

m3

500

14

商品混凝土

C20

m3

5000

15

商品混凝土

C25

m3

1000

16

商品混凝土

C30

m3

2000

17

商品混凝土

C35

m3

500

18

商品混凝土

C40

m3

500

19

商品混凝土

C45

m3

500

20

商品混凝土

C50

m3

2000

21

商品混凝土

C55

m3

*****

22

砂浆

WS M7.5

m3

500

合计

*****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年产商品砼10万m3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商品砼产能配套的配送及输送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及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及质量监控的相关规定;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至2022年)的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最新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有国家认可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2022年和2023年)投标物资不少于一个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投标人为近一年内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至202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3.7其他要求:(1)供应商需具备良好的原材渠道、道路交通运输资源和强大跨区域物资供销集散能力,保证物资质量和浇筑过程中的运输时效;(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有利害关系,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潜在投标人须在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n)完成供应商注册,并于2023年12月7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09时00分在网上完成报名工作,以缴纳标书费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为准。

4.2本次招标标书费用由招标人收取,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招标物资一览表,以电汇方式购买(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购买时须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信息,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医药科创城阳光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账 号:6061 6900 ******** 79

行 号:4024 2106 0878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缴纳标书费用后将汇款凭证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待招标人确认后在铁建云采平台下载电子标书。若铁建云采平台不能正常下载,可联系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医药科创城阳光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李女士)购买,请自备存储设备。

4.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9时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5.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6.开标

6.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12月27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即开标后1小时内。

6.1.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铁建云采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本次开标采取线上开标,线上开标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

6.3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 09时00 分。

7.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医药科创城阳光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新祺周二路319号中铁十一局项目部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2*****994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新桥新村7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3-********

2023年12月0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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