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招标公告

辽中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中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12-14 至 2023-12-21
撰写单位: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撰写人: 邵静
(辽中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中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辽中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

第三章 服务需求

一、服务内容:

为辽中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提供服务咨询,完成申报材料及汇报演示材料,在示范区创建申报时提供驻场技术服务。

(1)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通过沈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要求,开展辽中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制定辽中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流程,开展基础资料搜集与创建基础状况分析工作,确定生态文明示范工作核心、工作任务、重点工程等,全面启动辽中区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2)制定全区各类创建指标达标方案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要求,系统梳理辽中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可达性,确定规划纲要工作任务、重点工程,编制《辽中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各类创建指标达标差距并制定达标方案。

(3)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初步评价与分析

参照现有第八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要求,多方面分析评估指标情况,分析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识别重要生态环境存在问题的成因与不足。

(4)规划编制

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如何建立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制定生态文明创建各阶段目标。分别对不同规划阶段辽中区资源开发与利用、能源消耗进行预测分析,研判资源能源消耗对生态文明建设带来的压力。对不同规划阶段辽中区生态系统质量、生态环境质量变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新型生态环境问题等方面进行预测分析,研判生态环境质量变化对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带来的挑战。

结合生态环境变化、资源能源消耗等预测分析结果,研判不同规划阶段城乡污水、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处置能力需求。鼓励开展包括碳达峰与碳中和、生物多样性、气候变化影响、生态系统服务等方面的趋势预测与压力分析。

结合国家和上级战略部署及辽中区发展条件等,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绿色发展等方面或国家、区域等不同层面,综合考虑示范性、前瞻性,研究提出辽中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定位。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目标要求,明确区域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逐一分析辽中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各项指标现状值,综合分析各项指标达标潜力。

对照国家和上级战略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内涵要求,以解决辽中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补齐生态文明建设短板、落实国家和区域有关部署等为重点,突出辽中区特色、因地制宜提出规划重点任务体系。同时,要全面落实国家、上位规划中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任务要求,衔接落实区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各专项规划及其规划环评的要求,同时要充分衔接在有效期内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内容。

针对辽中区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整合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正在实施项目、计划实施项目等,进行优化、完善,生成重点项目清单,明确建设主体、建设时限及项目投资估算等信息,对重点工程实施进行效益分析。

结合辽中区区实际情况,编制具有辽中区特色的《辽中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研究报告、文本、图集。

三、 后期技术服务:

指导填报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管理平台申报材料。

四、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规划评审结束(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履约地点:沈阳市辽中区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启动项目创建工作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规划通过评审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4.服务成果:

(1)规划编制成果

《辽中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文本》(电子1版,纸质版2份)

《辽中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研究报告》(电子1版,纸质版2份)

《辽中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图集》(电子1版,纸质版2份)

(2)申报阶段成果

《辽中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报告》(电子1版,纸质版2份)

《辽中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技术报告》(电子1版,纸质版2份)

《建设指标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及必要的佐证材料》(电子1版,纸质版2份)

(3)成果提交地点: 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

5.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标准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规划评审结束(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4日 16时30分至2023年12月21日 16时5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1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进行报价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中央路3甲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nshjszx@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盛恒建设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微
电 话: 185*****73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文明建设 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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