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春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费项目

2023年长春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费项目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长春市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中心

项目名称:2023年长春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费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3年长春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费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服务内容。
1. 安全管控服务
2. 活动评比服务
3. 系统管理服务
4. 现场培训服务
5. 远程培训服务
6. 示范校保障服务
7. 应用效果分析服务
8. 客服专线服务服务
9. 数据文件备份服务
10. 系统健康管理服务
11. 数据导入校对服务
12. 系统扩容升级服务
13. 名师工作室支撑服务
14. 页面定制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建设内容必须与已完成的基础软件建设内容一致,功能上需要与基础软件的功能进行配套,本着节约政府资金的原则,避免造成政府重复投资建设,为保证延续服务与原有项目实现互联互通、无缝对接,保证项目延续性和稳定性,保证业务数据交换一致性、对接安全性,确保整个平台运行平稳,维护及服务只能由原供应商承接;同时按照国家政策引导及本地需求与国家平台、省平台能够实现互联互通,保证与国家平台、省平台的一致性,并能够提供本地运维运营支撑服务,其他采购商不满足相关需求。鉴于该供应商在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在该领域具备唯一性,同时也是成本最低和技术最可行的方案,维护及服务只能由原供应商承接,具有唯一性;另外鉴于该供应商从2019年开始是长春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软件开发及服务供应商,平台系统架构由该服务商设计开发部署,且平台使用了该供应商提供的不可代替的专利和专有技术,为保证项目延续性和稳定性,技术改造及维护等服务只能由原供应商承接,具有唯一性。基于上述客观实际情况,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
基于上述客观实际情况,专家一致认为:“2023年长春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费项目”采用原供应商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武汉天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武大园路4号巨成大厦12层1201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09日2023年11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李宏图

联系电话:187*****275

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岳阳街甲2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朴然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88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431-********

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标签: 公共服务平台 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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