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新视界》宣传电视节目制作与播出服务项目
《科普新视界》宣传电视节目制作与播出服务项目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长春市科学技术协会
项目名称:《科普新视界》宣传电视节目制作与播出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科普新视界》宣传电视节目制作与播出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长春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新视界》是一档科普类专题节目,节目以通俗易懂、接地气的形式,对科技进行鲜活解读,既向广大群众宣传科学知识,又阐明科技与生活的密切联系,让电视机前的观众了解到更多的科学知识,达到“播出一期、教育一片”的效果。
2、节目播出周期为每月1期,在长春电视台综合频道晚间黄金时段首播,次日重播一次。每期播出时间为15分钟,全年共计12期。每期播出的宣传主题和科普内容由采购人提供给供应商,节目的策划、角本、主持、拍摄、后期剪辑等内容由供应商负责提供。为保证节目顺利录制,采购人根据节目类型为供应商提供相关科技专家支持,聘请专家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供应商因策划、角本、主持、拍摄、后期剪辑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聘请主持人、摄像师,人员车费、伙食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3、每期节目播出前,供应商需提前与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可播出。每期内容播出后,供应商应将节目电子版以光盘形式提供给采购人用于存档。合同结束后一个月内,供应商需整理全年12期电子版节目光盘,一次性提供给采购人用于年度考核。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由于宣传工作具有特殊性,且长春市的科普节目只能在长春市的新媒体上进行宣传,具有单一指向性和不可替代性。因长春广播电视台具有唯一性,现申请宣传服务单一采购来源,拟定供应商为长春广播电视台。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长春广播电视台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百草路149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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