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2024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意向公示

某单位2024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意向公示

某单位2024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意向公示

(2023-JQGWJK-F1019)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就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单位物业服务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

名 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
参 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 间

备注

1

某单位2024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见正文

见正文

238

2024年

2月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2024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 238万元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共5天)

四、物业管理区域情况:

(一)物业管理区域坐落具体情况:

(1)坐落1位置: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91号;

(2)坐落2位置: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99号;

(3)坐落3位置:广州市天河区濂泉路28号

二、服务内容

项目保障范围为单位安保、巡逻、绿化、保洁、理发、消防设施管理及检查、垃圾处理、物资搬运整理、零星水电维修、高低压电房和水电线路安全检查(每月1次)、防雷设施定期安全检查(一年1次)、化粪池清理(一年至少2次),以及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等。

(一)人员配备

项目经理1人。

保安15人,其中:保安主管1人,出入门岗12人,巡逻岗2人,共15人,巡逻岗1人及出入门岗1人参加单位应急处置。

保洁13人,其中环境主管兼园艺师1人,楼宇保洁员4人,外围保洁员4人,垃圾清运员2人,绿化工2人。

水电工1人。

理发师1人。

(二)人员管理要求

1.管理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岁,持有物业管理相关证书。

保安主管:男性,年龄4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并持有初级保安员证书或退伍证。

环境主管:年龄45以下,并持有清洁项目经理中级证书。

2.其他人员要求

2.1绿化工:年龄50岁以下,并持有中级园林工程师证书。

2.2水电人员:年龄55岁以下,并持有初级以上电工证。

(三)服务内容

1.保安服务

1.1服务范围:门岗、巡逻岗。

1.2岗位要求

(1)门岗

①严格按单位要求,执行值班制度。

②做好单位内报警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③协调配合相关业务部门做好工作。

④对进出外来人员进行身份查验,及时准确做好各类登统计。

⑤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2)巡逻岗

①对可疑人员,执行盘问制度。

②发现偷盗行为人员、扰乱单位正常秩序、推销、派发广告资料等人员,立即制止,并立即上报。

③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④对提前通知的重要来宾,做好礼仪工作。

⑤语言文明、手势规范、仪表端庄。

⑥不得擅自脱岗。

⑦定时对区域进行巡逻,维护秩序,防范违法犯罪活动。

⑧定期对区域的水、电、气及办公室门窗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防止盗窃、火灾等治安事故的发生。

⑨建立同班安防互相监督机制,严禁盗拿和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

⑩监控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有故障。

?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3)应急处置

①每天按要求安排2人作为应急处置成员。

②接到紧急通知后,应急分队人员立即携带相关防护物品赶往事发现场,对应急情况进行处置。

③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2.保洁及绿化服务

负责全单位室内外保洁和绿化维护工作。

2.1范围

(1)除限制区外的办公及生活区地面、大堂、玻璃、玻璃门(科室内卫生由科室负责)。

(2)院内广场:地面、道路、广场、花基、外围设施、景观、各类文化宣传牌等。

(3)院内公共区域(除限制区域):走廊、墙身、门、标牌、天花、灯罩、卫生间、茶水间、消防栓箱、走火梯、防火门、玻璃、指示牌等。

(4)天面:墙体、地面、管道、排水沟。

(5)上述保洁范围例行清洁、巡回保洁、定期清洗、垃圾收集,并配合好迎接检查、会议等活动清洁作业。

(6)卫生间清洁:每周负责对管辖区内所有卫生间进行专业深度清洁,包含但不限于卫生间洁具、死角、间隙、地漏、管道的深度清洁、异味管控与杀菌消毒等。

(7)负责保洁辖区内突发性的保洁、清洗作业,并在30分钟内安排清洁人员到现场清理。

(8)中心综合计划科有权在合理的情况下调整保洁范围及内容。每天保证8:00-18:00由人员值班保洁。每天15:00-17:00对公共区域进行大清洁,并集中收运各部门、各楼层的垃圾。

(9)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2.2清洁标准

(1)室内保洁服务标准

1)地坪

①大理石、花岗岩、木质地板经过清洗和综合保洁后,做到平整、光亮、无污迹。

②水泥地、地砖地坪经清洗和综合保洁后,表面做到干净、无污迹,保持材料本色。

2)墙面

①大理石、花岗岩墙面经过清洗后,保持表面光洁,无粗糙感。

②面砖、墙纸、乳胶涂料、镜面、金属材料等组成墙面保持无污迹、无积尘。

3)天花板、吊顶、玻璃、金属部件、电梯、木质器材等

①指示牌、顶灯、外露管道等顶部设施保持无污迹,无积尘。

②玻璃在清洗后,时刻保持光亮,无水印、手印和别的污迹。

③不锈钢镜面、钢质装饰品,毛面及不锈钢面保持光亮如新,见本色。

④电梯门和内部不锈钢面要求光亮,无手印,污迹,门轨道无污迹、无积尘。

⑤木质器材做到表面无尘、无划痕、无污迹。

4)厕所

①镜面光亮无尘、镜前台面无水迹。

②门及护板表面无尘、无划痕、无污迹。

③大小便池要洁净,无污物。

④坐厕要畅通,不得有异物,不得有便渍、水锈和异味。

⑤小便池内无尿碱,烟头、痰迹等异物,及时更换避味球。

⑥墙、地面光亮,无积水,特别应注意擦试小便池附近地面的尿液。

⑦定时清理垃圾筒内污物,保持垃圾筒表面无污迹。

6)办公区卫生质量标准:办公区卫生标准与上述标准一致,此外办公桌每日一次擦拭,保持桌面、电脑、烟灰缸等干净整洁,无明显灰尘。

(2)室外保洁服务标准

1)道路:做到院落整洁、卫生、无杂物、无污染,清除污垢,保持道路本色。

2)室外墙面、各楼栋屋顶、水沟:及时清理各种贴附墙面的小广告、各楼栋屋顶、水沟的垃圾。

3)花草的护理、修剪、杀虫

①乔木类:树干涂白、修枝整形、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

②灌木类:修枝整形、淋水、施肥、除杂、病虫害防治。

③草坪:打草、施肥、淋水、除杂、平整、边线修整、病虫害防治。

④色块类:修剪整形、淋水、施肥、除杂、清除枯枝黄叶、病虫害防治。

⑤及时清除干枯的树枝。

4)生活设施的清理:单位休闲石凳保持干净整洁,对其每两天一次擦拭;垃圾桶的垃圾须及时清理,并每周进行一次清洗。

5)除“四害”:每季度开展一次除“四害”卫生运动,消耗药品由综合计划科提供,保证安全、注重效果,定期清理垃圾桶、垃圾站、下水道等容易滋生“四害”的场所,夏季须定时、不定时对“四害”进行处理。

3.单位维修保障服务

3.1单位范围包括现有的全部建筑设施的计划轮修及零星散维修,维修内容主要包括:

(1)房屋:①屋面局部漏雨检修;②楼(地)面、墙面局部损坏的修补和粉刷;③门窗及门窗小五金的补充及自然损坏的更换;④房屋四周积水的排放和地下管沟简单疏通。

(2)水:①进水:管道与阀门,从自来水表出来到单位所有用户包括室外、室内水管与各种阀门、水表的维修及安装;消防水管和消防阀及消防设施的维修;②出水:马桶、便盆、冲水阀的维修与更换,排水管所有室外、室内排水水管不能有堵塞与漏水积水情况发生;③各种进、出水管的零星安装,上下水管(含给排水管)的保养性油漆及局部损坏的修复;④水、暖、卫管线局部漏水的修补及零配件的更换。

(3)电:从变压器出来的电线与用电设备;包括地埋、室外、室内的电线、配电箱、配电箱内各种空开、各种照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插座、电风扇、开水桶、排气扇、线路、开关、插座等各种用电设备的安装与维修。

(4)物品设施:单位内办公和家属区所用的柜、桌、椅、板凳、门、窗;帘、床、沙发等各种办公用具;金属制造和木头制造的都属维修范围。

(5)如局部科队停水停电维修设备须通知管理部门,通知被影响科队,必须经管理部门同意再维修。大面积区域停水停电维修设备超过半小时以上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单位道路、室外各种管道等附属工程的维修和轮修,室外各种管道非人为损坏的维修。如是人为损坏,乙方提供事实依据证明,在当天填写处理申请,甲方给予明确答复后方可处理。

(6)所有屋面、天面杂物的清理。

3.2维修保障的标准

(1)所有维修必须遵守“安全、实用、合理、美观、经济”的原则;

(2)各种维修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并查明原因及存在的隐患。维修人员平时要对单位内的设备设施多了解、多研究,熟练掌握设备设施的原理和运行状况,以防发生故障时能快速解决处理;

(3)保证所有门窗开关灵活、不松动、不透风、无翘曲变形。所有地面面层粘贴牢固、无缺棱掉角、无空鼓、无裂纹、无积水、倒泛水等,做到整体平整,有水地面无渗漏、无积水。所有墙(天花板)面砖无松动,无发霉变黄或变黑。所有屋面局部无渗漏,天沟及时清理,保温隔热层无损坏,无垃圾、泥土、树枝等积尘,下水管道及入水口要做到随时排放通畅。所有室内吊顶工程做到不松动、不掉落、无损坏;

(4)保持各物品设施的完好,坚持做好每周一次全单位检查,并做好登记备案,做好各种物品设施的虫害防治;

(5)室内外各种管道面层无锈蚀,无损坏,无渗漏,排放流畅;

(6)各种金属构件要牢固、安全、不锈蚀,损坏严重的应更换,无保留价值的应拆除;

(7)全天24小时保障全中心所有工作人员水电正常使用;

(8)保持单位内所有路灯全年95%的时间内能够正常使用,路灯全年保持整洁、完好。维修人员必须完成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报修任务和设备设施保养任务,维修完好率必须达到95%以上;

(9)保证室内外各种排水管道畅通,每年清理不少于两次,在雨季要做好防范措施,做到随堵随清;

(10)维修人员在接到报修任务后,无特殊情况下在2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并且应迅速维修设备设施故障,保障单位的正常运作,不得故意拖延时间,不准索要财物,言行要文明礼貌。维修以工作时间为起点,以天为单位罚款,正常维修范围内超过一天罚款200元。其中水电维修以小时为单位,超过工作量1小时罚款100元;

(11)维修人员在维修电器、电焊、电梯、消控设备等特种工作时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无证操作、违章操作。维修人员在物业日常检查、维修、保养时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在和客户接触时言行举止要得当;

(12)维修人员必须做好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台帐登记及更新工作,同时要做好工作日志;

(13)每月上报的维修工时和维修完好率必须属实,不得作假、蒙骗;

(14)维修人员要主动学习各方面技术知识和业务知识,多学习、多掌握,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

3.3负责单位水、电及日常维护和紧急维修。物业管理公司主要负责人员管理,维修耗材向综合计划科申请并做好使用登记。

水电工服务要求:

(1)从业人员接受过国家有关部门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严格按照水电工的有关操作规程作业,做到安全操作使用各类工具器,杜绝事故的发生。

(3)坚持下科室巡查检修,熟悉单位电力、供水线路,对各个科室的线路、电器、供水设施的检修予以优先安排。

(4)工作认真负责,爱护公物,厉行节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保证“水通电通”,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工作效率和质量。

(5)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工作时间不会客、不聊天、不打闹、不喝酒。

(四)组织要求及工作纪律

1.为使服务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乙方对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和稳定的管理组织机构、系统且科学的培训规划及高效高质的服务计划。

2.为确保顺利交接,乙方优先考虑接收有意向留下的员工,员工的工资不低于现有工资标准。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有关管理规定,不超越职责权限,依照合同约定遵守单位的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秘密。

4.员工因违反单位有关管理规定被有效投诉二次或因其他原因违法犯罪被处罚的,单位有权要求撤换管理人员、保安员,乙方必须保证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条件下立即予以撤换。

5.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上班期间,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聚岗、脱岗、空岗、睡岗,不闲聊说笑,不玩手机、看书报;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不收受或索取服务对象的金钱、礼物;爱护乙方提供的工作设备设施、通信工具、器材。

(五)其他要求

1.乙方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的服务费用交由中心综合计划科审核,审核无误后乙方开具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中心财务在1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相关费用,遇到特殊情况时,可以推迟结算(如双方存在争议未解决、审批权限人出差、封账及其他无法预测情况等)。

2.乙方的服务及所使用的物品、用具、材料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卫生、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对本辖区的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乙方须做好安保服务区域内的管理工作,各种记录应及时、完整、不遗漏、不出错,资料保存完好(要求提供配套服务规程)。

4.因员工的失职、渎职、违反规章制度导致他人伤害及由此引起的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服务时效

(一)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1签),如甲方发生调整部署、单位改革等重大事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决定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2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三)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

(四)合同终止后尚未有新的乙方承接的,乙方应当继续按合同的约定提供3个月的服务,在此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缴纳。

(五)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费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以及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等。

四、物业承接查验

(一)甲乙双方应在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当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时点后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承接项目时,应制定全面的承接查验方案,并经甲方确认。甲方应配合乙方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查验后,甲乙双方确认存在的问题并协商解决,相关内容可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

(三)乙方承接项目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保障服务部位的必要材料,包括并不限于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设备工程竣工图,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等。

(四)针对新建物业承接查验,甲乙双方应当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房〔2010〕165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五、物业服务标准与要求

(一)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明确的单位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二)乙方必须指定物业服务区域负责人,负责统筹安排相关事宜,定期向固定部门汇报工作。

乙方如更换项目负责人,应当于7日内书面通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甲方因故更换项目负责人,乙方应当于30日内完成更换。

进入单位的物业服务人员,必须经甲方政审合格,并签定保密协议。

(四)甲方成立物业检查考评小组,考评小组由甲方后勤部门和各科室组成,每月对单位物业服务质量和满意度进行调查,采取集中填写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调查;按照总体满意,总体基本满意和总体不满意的方式进行满意率调查。每月总体满意率不足85%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罚款1万元,连续2次满意率不足85%或总计3次满意率不足85%,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进行进行赔偿。

六、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综合计划科行使日常管理、保障、服务的责任;

2.负责向乙方提供本物业相关档案资料,在乙方合同周期届满时予以收回;

3.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物业服务,监督乙方履行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处罚的权利;

4.合同保障服务期内,向乙方提供相应的物业用房及水电保障;

5.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保障服务费用,遇到特殊情况时,可以推迟结算(如双方存在争议未解决、审批权限人出差、封账及其他无法预测情况等);

6.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和日常物业服务质量考核,并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进行考核评定;

7.对乙方根据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务给予必要配合;

8.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委托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9.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

2.按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范围、内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单位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时向甲方管理人员书面通报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报修、报事事宜,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

5.不得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的,应当按军队房地产管理有关规定,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6.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报告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可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并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但不得将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7.乙方实施电梯、电气,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侵权行为的,乙方应一并承担连带责任

8.合同物业服务期限届满或合同提前解除时,乙方必须向甲方做好交接事宜;

9.协助甲方完成专业维保单位的设备检测、大面积绿植补种、市政托管项目的监管,乙方不承担相应费用;

10.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七、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10%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若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约但未能达到指定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如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在合同期满之日起30天内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

八、资金结算

物业服务费用按月支付,每月1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服务费。乙方需提供服务质量考评表、人员考勤表以及由甲方职能部门统计的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表及相关物业服务处罚通知单,作为每月支付服务费用的依据。

正式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实际发生服务部分的合同款;实际发生服务足月的部分,按照服务年报价×服务月数/12月计算;实际发生服务不足1个月的部分,按照服务年报价×服务天数/365天计算。

九、意见及建议反馈方式及其他说明: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相关资料(采购需求建议、意见反馈表每页加盖单位鲜章扫描件)发送到邮箱的方式书面递交,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意见建议按“采购需求建议、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某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某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三)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钟老师

电 话:136*****544

邮 箱:zhongyanxiagirl@163.com

地 址:广东广州

附件: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及意见建议统计表

某单位

2023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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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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