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休所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干休所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南京军区联勤部南京第三离职干部休养所建设项目干休所综合整治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施工工程
2、建设地点:南京市北京西路71号
3、结构类型:砖混结构
4、工 期:暂定150日历天
5、投资概算:359万元
6、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
7、招标范围: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范围:建筑及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工程业绩:投资规模600万元以上
5、企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现象,没有发生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亡3-10人;伤10-50人;直接经济损失1000-5000万元),无地方和军队的严重违规记录或不良诚信记录。
6、安全保密:企业投资背景不得为“三资”企业或者有外商投资背景的;企业保密机构设置齐全,保密制度措施完善,无保密管理不良信誉记录。
四、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时间:自2016年03月13日至2016年03月15日(含法定节假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00。
现场报名地点:南京市北京西路71号
五、投标报名的单位须提交下列有关材料的原件和2份加盖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
(1)经办人身份证;
(2)单位介绍信;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参加该工程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员执业资格证、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资格审查方法:
1、投标资格预审方式:招标人将采取资料原件查验、网络查询、电话查证、现地核实、评委评审等方式,对投标人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所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查验。
2、入围投标单位数量:本工程投标入围单位不少于5家。(200万元以内项目不少于3家,200-500万元项目不少于5家,500-1000万元项目不少于6家,1000-5000万元项目不少于8家,5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0家)
七、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合格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工程概算的1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从投标人总公司基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九、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交纳要求:(中标价的2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通过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补齐。)
十、其他:
1、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南京市北京西路71号
2、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3、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真实准确填报并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投标人符合招标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4、投标人拟委派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参加其他工程或标段的投标(经招标人同意除外),且现阶段没有任何在建工程项目。
5、招标人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或者应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澄清材料组织资格审查。如未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6、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报名单位正式员工,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十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本公告为第2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军区联勤部南京第三离职干部休养所 代理机构: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1号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新城发展中心2幢9楼
招标人联系人:陈助理 褚助理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梦云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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