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防洪河道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张店段监理招标公告

新区防洪河道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张店段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BSL*******

一、招标条件

  淄博市新区防洪河道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张店段已经由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淄发改项审(2016)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张店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淄博市新区防洪河道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张店段起点位于济青高速现状涵洞,终点位于英雄路下游约200m处,河道全长2.2km。施工图设计的所有内容,主要包括:对桩号0+000~0+835范围内的河道采用自嵌式挡墙(魚巢砖)及草皮护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护砌,对桩号0+835~2+200范围内的河道采用生态袋进行护砌;新建防汛道路3.34km;拆除现状生产桥涵,改建生产桥4座;对河道两侧红线范围内绿化带进行生态绿化,绿化面积4.49hm2(67.4亩)。

三、标段划分情况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对淄博市新区防洪河道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张店段施工及保修期进行全面监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信誉良好无违纪、违规现象和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工程专业)及项目总监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与招标人或其直接的水行政管理部门具有人事、财务及行政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他要求或说明

无。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1、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3月12日至2016年03月18日,携带以下资料(原件经审验后即退还,复印件一份按序采用A4纸统一装订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项目总监证及职称证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51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A座14层1409室)报名。

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03月12日至2016年03月18日,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51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A座14层1409室)领取招标文件,标书费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店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岳科长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x1911@163.com



   2016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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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防洪 河道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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