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生态移民局关于对拟确权农村项目资产的公示

镇宁自治县生态移民局关于对拟确权农村项目资产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闲置低效项目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函2023) 4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2023年12月30日前须完成农村项目资产确权颁证相关工作。我局及时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帮扶资金等投入农村形成的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了农村项目资产台账。各乡镇(街道)、村两级已于2023年12月10日前对拟确权项目资产完成初步审核且公示无异议,我局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专题会议对拟确权农村项目资产进行了研究,形成《镇宁自治县生态移民局拟确权农村项目资产台账》,现将拟确权农村项目资产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2023年12月14日-12月23日)。如有异议,请向镇宁自治县生态移民局反映。


附表:镇宁自治县生态移民局拟确权农村项目资产台账.xls


监督电话:0851-********

通讯地址:镇宁自治县便民利民服务中心5楼


镇宁自治县生态移民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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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资产 农村 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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