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核工业医院总部院区会议室设备第二次采购公告

北京核工业医院总部院区会议室设备第二次采购公告

北京核工业医院总部院区会议室设备(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我院(北京核工业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北京核工业医院总部院区会议室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公开邀请能提供相关货物并具备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就本项目进行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核工业医院总部院区会议室设备采购(第二次)

2.项目编号:BJH0-WZ-GKJT-23-0077

3. 采购内容:会议室设备一批:1)投影仪2台;2)摄像头1个;3)幕布1套; 4)投影仪维修服务1项;5)电脑主机1个;6)无线键鼠2套;7)视频采集卡1个;8)、全向麦克风1个。

4.质量要求:详细技术规格及需求请参阅采购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5.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

6. 交货/服务地点:北京核工业医院总部院区和四〇一院区

二、采购文件的发售

1.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

2.发售采购文件时间:自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9日17:00(北京时间)。

3.发售采购文件地点:本项目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请有意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在线注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电子采购平台由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在线注册客服电话电话:021-********,邮箱:ecpkf@cnnc.com.cn

4.注册账号由电子采购平台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本项目后,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

5.本采购项目将不另设现场踏勘及答疑会,凡对本次采购项目提出质询和疑问,请与本采购项目联系人联系。

三、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报名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由同一账户缴纳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应视为串标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报名。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许可文件;

6.所提供设备必须符合中国相关法律及规定,必须具有合法性,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本项目资金来源为非政府采购资金,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9.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其他:平台将对在非招标采购流程参与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报价(应答文件)过程中触发相同联系人或相同IP地址(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IP地址相同)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自动废标处理,并同步暂停涉事供应商3个月内参与平台所有采购项目的权限,向其发出系统告知函。

四、投标应答

1.本项目采用线下评议,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于应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报价及应答文件电子版。

2.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或未上传的应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竞谈时间和地点

  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14: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2.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街道三里河南四巷1号中核集团综合楼二层208会议室
  3. 谈判时间:2023年12月21日14:00(北京时间)
  4. 谈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街道三里河南四巷1号中核集团综合楼二层208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核工业医院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街道三里河南四巷1号中核集团综合楼2层228室

邮 编:******

联系人:庄老师

电 话:010-********

北京核工业医院

2023年12月


,北京市

标签: 会议室设备 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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