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024-2026 年预制保温管和管件(蒸
汽)及附属材料框架协议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2-1-143)
1.招标条件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024-2026 年预制保温管和管件(蒸汽)及附属材料
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华能能源
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范围为 2024-2026 年集团公司所属区域(产业)公司
基建类、生产类项目所需的预制保温管和管件(蒸汽)及附属材料。招标人拟采
用资格预审方式开展预制保温管和管件(蒸汽)及附属材料框架协议采购工作,
本次框架协议有效期为 2 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包含预制直埋钢套钢直埋保温蒸汽管和
管件、架空(非预制)蒸汽管及管件与预制架空蒸汽保温管和管件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
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
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
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2 专用资格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钢套钢蒸汽管(DN500 及以上规
格)检测报告和聚氨酯保温管(DN1400 以及上规格)检测报告;
2.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申请人须至少具有 1 条硬质聚氨酯高压发泡机保温管生产线、1 条液压双
组份喷涂防腐生产线、1 条镀锌板/彩钢板卷管(螺旋风管机)生产线、1 条DN1400
及以上规格钢管抛丸生产线以及 1 台数控火焰等离子切割机(钢板),并提供上
述生产线及设备的购买发票及设备图片;
4.申请人须至少具有 2 台直流电火花检测仪、2 台防腐涂层测厚仪、1 台电
动试压泵、1 台数字超声波测厚仪、1 台开闭孔率测试仪、1 台导热系数测试仪
以及 1 台超声波探伤仪,并提供上述生产线及设备的购买发票及设备图片;
5.业绩要求:
5.1 申请人近五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
有 3 项直埋预制蒸汽管保温管(须包含工作管口径DN500 及以上规格)供货业
绩,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 1000 万元;
5.2 申请人近五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作管口
径DN500 及以上规格直埋预制蒸汽保温管累计供货长度不少于 10km;
5.3 申请人须提供上述相关业绩的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
章页以及体现合同金额和供货范围的关键页,合同内容不能准确反映管道长度、
规格、合同价格的视为无效业绩)与全额供货发票;
6.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申请;
7.不接受代理商申请;管件保温、防腐及技术服务均由申请人完成,不得外
委;管件裸件及保温所需原材及其余辅材可外购,但必须取得生产厂商针对本项
目的授权书。裸钢件若外购,需提供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
证压力管道元件A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自行加工,
需提供本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A级及以上资
质;
8.其他条件: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14 日 10:00 起至 2023 年 12 月 19 日 17:00 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申请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
(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登录投标管家,
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申请人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的
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审查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
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资格预审文件→文件下
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资格预审文件。
4.5 客服电话 400-010-1086。
4.6 资格预审文件费:售价 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15 时 30 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申请人应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
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传输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前
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放弃投标)。递交
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按钮,采购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
止时间后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申请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页面。申请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
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
申请人自行承担。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15 时 30 分。
资格预审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http://ec.chng.com.cn)。到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
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审查办法: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
7.其他
7.1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http://ec.chng.com.cn)发布。
7.2 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采购)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采购,申请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
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 2 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申请人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
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
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采购)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保密性。没有
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申请人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
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
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
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
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
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申请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采购)
7.4.1.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将予以拒收。
7.4.2.申请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申请文件递交页面进
行相关操作。申请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申请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资格预审开始时间。电子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
招标代理机构不对申请人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申请人同一时间内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造成系统拥
堵,保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申请人至少提前 2 天开
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华夏幸福创新中心A座 7 层
联 系 人:席先生
电 话:18519299302
电子邮件:bh_xi@chn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 10 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400-010-1086 转 8122
(平台及工具操作问题请联系 400-010-1086 转人工客服)
电子邮件:b_yang@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