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淮安市清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的委托,
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
电动巡逻车、电动货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
电动巡逻车、电动货车采购项目2、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物品及数量:电动巡逻车,数量:1辆
电动货车,数量:2辆
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
(2)招标范围内设备的保修和售后服务。
3、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经营范围为车辆制造或者车辆销售(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3)具有所投品牌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承诺在中标后48小时内提供所投品牌产品的原厂项目授权书,如未在48小时内提供原厂项目授权书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同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投标人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投标人计算(提供厂家授权书原件或承诺书原件);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说明:
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评委会将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任意一条及以上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谈判或成交资格。
4、谈判文件发布信息:
1、到采购中心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谈判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谈判供应商交纳谈判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3、地点: 清浦区延安西路民生服务中心二楼采购中心。
4、时间:
2016年3月11日-2016年3月17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5:3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5、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6年 3月22日14时00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清浦区延安西路民生服务中心二楼采购中心开标室
6、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2016年 3月22日14时00分谈判地点: 清浦区延安西路民生服务中心二楼采购中心开标室
7、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 胡志伟 电话: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张队长 电话:
132*****835(3)采购人联系地址: 清浦区石桥路北首
8、其他事项:
(1)谈判保证金: 本次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叁仟柒佰元整,谈判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谈判保证金由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清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并在开标前到采购中心221室换取收据。
(2)谈判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谈判保证金的形式为网上银行、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入帐形式(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的须提前半天至采购中心办理票据盖章后至采购中心开户行办理入账手续,凭进账单至采购中心换取收据);
注:①谈判申请人未按照上述规定缴纳谈判保证金和换取收据的,其谈判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②谈判申请人为清浦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内企业的,无需提供谈判保证金字据凭证。
③谈判结束后代理机构将所有供应商(诚信库内企业除外)企业的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统一收集保管,事后一并交给采购中心财务,由财务统一办理退还手续
(3)谈判保证金缴纳信息:开户名称:淮安市清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 江苏银行淮安清安支行;账 号:
****************0
(4)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壹拾捌万伍仟元整。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公章)
负责人:(签章 ) 负责人:(签章)
2016年3 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