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实施开发采购公告
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实施开发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实施开发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 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实施开发
2.2服务地点:郑州市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3项目概况: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档案管理信息化、规范化的相关部署的要求,为统筹后续各下属单位档案工作,现启动对公司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系统建设实施开发工作,搭建公司档案信息化管理平台。
2.4采购内容和范围:
2.4.1应用软件:
功能包括但不限于门类管理、数据采集、分类编目、检索利用、统计分析、档案编研、鉴定销毁、信息发布、全宗使用许可等;
2.4.2实施、集成及开发:
数据迁移服务(包含下属单位已上线的档案系统的数据迁移、后续实时传输)、实施服务、用户组织同步、单点登录、消息待办、流程审批、OA数据归档、系统培训等;
2.4.3售后服务
提供一年期各种热线技术服务(电话 / FAX / E-Mail / 网站)、远程网络在线诊断和故障排除、用户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2.5开发周期:接采购人通知后应用软件10日内上线,20日内完成集成开发。
2.6服务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档案行业相关规范及采购人验收要求。
3.服务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服务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服务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集团公司且金额不低于20万的档案信息化系统建设实施开发类似业绩。须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合同金额等信息。),若服务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或不清晰导致评审小组无法准确判定,该业绩将可能不被认定。
3.3服务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服务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服务商。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023 年 12 月 15 日 9 时 00 分起至 2023 年 12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线下递交 递交地址: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鼎路与中兴南路交汇处西南角新发展科创大厦10楼。
5.3 逾期送达、密封不符合规定或未按照本公告4.2款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丁女士
联系电话: 159*****153
邮箱: zzgyjtbgs@163.com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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