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汽车博物馆关于自动售卖类饮品合作经营项目引入服务供应商第二次征集公告

北京汽车博物馆关于自动售卖类饮品合作经营项目引入服务供应商第二次征集公告

北京汽车博物馆关于自动售卖类饮品合作经营项目引入服务供应商第二次征集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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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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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北京汽车博物馆采购管理规范》,《北京汽车博物馆合作经营单位引入管理规范》,北京汽车博物馆(北京市丰台区规划展览馆)对馆内自动售卖类饮品服务合作经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一、项目物理状况:饮品自动售机将放置在北京汽车博物馆一至五层观众参观主流线区域内,每层2-3台,提供基本电力设施。
二、引入项目要求:服务供应商应更好的为观众提供自动售卖类饮品服务,完善观众基本餐饮需求。
三、引入项目经营模式:项目由被引入服务供应商负责提供商品及自动售卖设备,承担设备维护及技术支持,博物馆投入对于相关项目的经营场地。
四、引入项目计提费用:按营业额流水进行计提(计提比例不少于30%)。合同期两年。
五、资质要求:邀标资质及要求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相关优良业绩。
六、项目的特定要求
1、服务期限:2023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15日。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引入比选活动。以上以提供相应查询截图为准。
七、参评文件要求:
如贵单位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有意参与引入比选,请将如下文件邮寄至联系人: 张明天 电话: 010-******** ;传真:********
1、参评函;
2、法定代表授权书;
3、参评文件:收入计提额一览表、近3年相关业绩情况、近2年财务报表(经中介审计的提供审计报告)、经营方案、技术设备及配套服务方案等;
4、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信情况、专业资质文件、“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等有效期内文件)。
以上参评资料需按照顺序编制目录、页码、装订规范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征集时间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8月28日16:30前(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规定的参评文件不予接受。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评审时间:2023年8月29日9:00 (北京时间)
十一、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征集单位:北京汽车博物馆(北京市丰台区规划展览馆)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6号
邮编:******
项目联系人:张明天
电话: 0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饮品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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