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镇农业园区农田土地面积招标公告
大公镇农业园区农田土地面积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公镇农业园区农田土地面积经大公镇人民政府决定,现面向社会招标出租。
2.土地面积概况
2.1租赁土地面积111.35亩。
2.2 位于海安县大公镇万亩生态农业园核心区(马舍村8组、9组地域),交通便利,环境生态,东邻普泽畜牧有限公司,可常年无偿提供沼液。有意投标者自行认真踏勘标的现场了解基本情况。
3.租赁种植范围
高档蔬菜栽培。
4.租赁合同期限
租赁合同期限:5年,自2016年4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
5.投标竞价人条件和要求
5.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并有从事种植能力的均可单独申请竞价。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 自然人竞价投标的,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3 企业法人竞价投标的,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4 竞价人须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于竞价会现场报名时缴纳。
5.5 凡有意参加竞价投标者请登录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区镇中心项目),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或到大公镇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
6.信息发布时间: 2016年3月14日至2016年3月17日。
7.标底价及评中标方式:800元/亩,最高价者中标。
8.竞价时间及地点
8.1时间:2016年3月18日8时50分,逾时不于受理。
8.2 地点:大公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公镇成人教育中心校一楼),由大公邮政储蓄银行西巷向南40米。
招标人:海安县大公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0*****058。
2016年3月12日
标签: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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