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换乘中心GTC2号停车楼自助售卖机项目招商公告...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换乘中心GTC2号停车楼自助售卖机项目招商公告...
河南民航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现就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换乘中心(GTC)2号停车楼内增值业务项目参照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商,诚邀满足招商要求的响应人参与本次招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简介:2号停车楼位于郑州机场交通换乘中心(GTC)东侧,紧邻T2航站楼,面积21万平方米,车位数3300余个,是郑州机场旅客进出港及接送机人员等的重要集散地。为丰富2号停车楼及网约车、出租车上客区服务功能,满足广大旅客消费需求,拟在交通换乘中心(GTC)内指定区域引进包装食品、饮料类自助售卖机项目。
2、项目位置:本次招商项目点位分布于郑州机场交通换乘中心(GTC)内2号停车楼、出租车及网约车上客区。
二、招商标段设置
(一)项目简介:本次拟立项招商标段1个,具体位置及标段设置详见下表:
标段号 | 设备类型 | 位置 | 数量 | 合同期限 |
标段1 | 自助 售卖机 | 1、2号停车楼1层2号电梯厅南门指定位置,1台 | 5台 | 1+1年 |
2、2号停车楼1层2号电梯厅北门指定位置,1台 | ||||
3、出租车上客区门口指定位置,1台 | ||||
4、网约车上客区门口指定位置,1台 | ||||
5、网约车上客区站台内指定位置,1台 |
(二)招商要项
1、招商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价高者得;
2、业态说明:业态范围须为饮品、包装食品类自助售卖业态;
3、租金计收模式:本项目租金计收模式采取“固定租”模式;
4、施工费用:成交人自行承担电路引接及用电费用、消防审批(如有)、网络(如有)等费用,涉及用电增容、施工改造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理。
三、招商响应人资格要求
1、 合格的响应人为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至2023年12月1日,具有一年(含)以上相关运营管理经验(提供相关合同或其它有效证明);
2、响应人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及经营能力(具备自有品牌的生产企业,或自有注册商标的经销商,或具合法代理资格的代理商,需提供相关证明);
3、响应人如引进非自有品牌,须在谈判前提供有效的品牌授权书;
4、 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5、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与本次招商(查询对象包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6、 如航站楼或2号停车楼现有商家参与本次招商,不得存在法律诉讼关系及欠款记录。
四、公告发布及招商文件发售
1、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商公告在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及“郑州机场商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招商文件发售:招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招商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售,售后不退。
发售时间:2023年12月15日起至2023年12月19日,共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联系人:周先生 0371-********/185*****802。
3、招商人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河南民航商贸有限公司
账号:2520 4360 7613
开户行:中国银行郑州机场迎宾路支行
4、购买招商文件所需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③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格式自拟);④“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包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上四项均
应提交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由招商人存档。
五、项目查勘
本项目安排现场查勘。响应人现场报名时需提交查勘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未按要求提交,视为放弃查勘,每个响应人最多指派2名查勘代表。查勘相关要求、集合时间及地点详见招商文件,届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
六、监督与投诉
监督单位:河南民航商贸有限公司纪检处
联系电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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