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明珞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03.71万股占标的企业股份总额的0.9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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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实施本次转让,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成转让事项的内部决策、转让行为、交易条件和受让方资格设置的报批、清产核资、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评估等相关前置手续,且我方自愿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 3、我方在转让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南方产权中心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我方提交文件的有关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4、拟向管理层转让的,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载的禁止受让情形。 5、我方保证和承诺已向贵中心提供了包括来源于转让标的在内的各相关方的、本次转让交易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合法有效的书面材料,其中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为真实,并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次交易的我方已掌握的事实已通过所提交的转让申请资料向贵中心及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披露,并无任何隐瞒、疏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
标的企业名称 | 广州明珞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姚维兵 |
---|---|---|---|
注册地(住所) | 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1号C3栋101室、201室 | ||
成立时间 | 2023-12-07 | 注册资本(万元) | *****.3637(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其他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4*****675*****X0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经营范围 | 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模具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标准化服务;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
职工人数 | 700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股东数量(个) | 36 | 股份总数 |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债权金额(万元) | |
职工安置 | 不涉及职工安置 | ||
内部审议情况 | |||
项目附件 | 2.合同.pdf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
1 | 姚维兵 | 20.7427 | ******** |
2 | 中移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12.8205 | ******** |
3 | 广州海汇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282 | ******* |
4 | 广东恒兴智能装备制造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2166 | ******* |
5 | 广州司浦林信息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5.4162 | ******* |
6 | 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3.*630 | ******* |
7 | 广州上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866 | ******* |
8 | 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3.6076 | ******* |
* | 广州凯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461 | ******* |
10 | 广州科学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7063 | ******* |
11 | 其余26位股东 | 26.0662 | ********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22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57 | 3*81.5* | 36*6.48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46 | ******.72 | *****.75 | |
审计机构 | 深圳华思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备注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2023-0*-30 | ******.*6 | 4672.*7 | 43*2.**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68 | ******.34 | *****.34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须知: 1. 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收购诚意金或保证金、相关交易系统受让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产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违反交易申请文件或信息公告要求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予以没收处理;意向受让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保证金在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保证金在最高报价的竞买人签订成交确认文件之日或项目终结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划转至转让方。 意向受让方须在项目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保证金及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20*****2*10501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环市东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转让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本公告的受让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6.本项目不涉及优先购买权;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即成为受让方;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将通知交易双方签订合同。 7.受让方须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相关交易费用):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200*****3310001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8.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主体。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
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447*号)显示:2022 年 6 月 10 日,广州明珞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凯得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广州明珞软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8.7*%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广州明珞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分期支付广州凯得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亿元股权转让价款,广州明珞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剩余需支付的股权回购款计入长期应付款。截至评估基准日,广州明珞软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商未进行变更,本次长期股权投资按照 100%的股权比例进行评估。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 3.其他特别事项及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447*号)、深圳华思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华思财审字【2023】03*3号)等相关文件。 4.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商事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商事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商事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5.债权债务的处置: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全部由商事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至标的企业股权商事变更完成之日(含)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商事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标的企业股权商事变更完成之日的次日起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商事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7.转让标的按现状交易。意向受让方参加受让报名前须自行对标的企业以及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资债状况等受让风险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是否对转让标的尽职调查的,均不影响其按本义务及其他相关文件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因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风险。意向受让方不能以未尽职调查或尽职调查不全面为由,撤销交易,且不能向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偿。 8.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广东恒兴智能装备制造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 广州市 | ||
注册地 | 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G8880(集群注册)(JM) | ||
法定代表人 | / | 注册资本(万元) | *****.00 |
转让方经济类型 | 其他 | 企业类型 | 合伙企业 |
所属行业 | 资本市场服务 | ||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或商业登记证号码 | *1440101MA5CW05W55 | 经营规模 | 微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8.2166%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0.*751% |
持有产(股)权数量 | *******.00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数量 | 1037100.00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是否多个转让方捆绑转让 | 否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监管机构属地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类型 |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万元) | 2000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全国法院被执行人名单。 | ||
保证金详细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450.000000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按本公告相关要求交纳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按本公告相关要求交纳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
交易方式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按照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挂牌,最多可延长46个周期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22360170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www.csuaee.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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