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戈盘城提水灌溉工程招标公告

上戈盘城提水灌溉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 招标条件
洛宁县上戈盘城提水灌溉工程已由洛宁县财政局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法人为洛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招标的主要内容为:洛宁县上戈盘城提水灌溉工程位于洛宁县上戈镇庙沟村,坝址位于黄河流域洛河支流磨沟河支流上,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6.56KM2,干流长度5.1km,干流比降0.077。供水工程主要由水源塘坝一座、提水泵站一座、蓄水池2座、输水管道4.02km.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 2 个标段,1个施工标段, 1 个监理标段,具体范围如下:
施工标段:主要内容有塘坝工程、1000m3水池工程(2座)、管道工程、提水泵房等;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标段的监理;
计划工期:60日历天(施工标段),60日历天+保修期一年(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特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3.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已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6)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7)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2监理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
(5)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4、投标人报名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3月14日08时30分至2016年03月18日18时0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 )—洛阳市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03月14日08时30分至2016年03月18日18时0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洛阳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投递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04月06日09时30分,网络递交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洛阳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并携带企业Ukey到开标现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本项目如需发布变更、通知及通告均需经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否则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洛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 洛宁县兴宁中路

联系人: 孙先生

电话: ****-********

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地址: 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802室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151*****023


2016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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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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