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工程多联机、分体空调、基站空调采购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工程多联机、分体空调、基站空调采购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工程多联机、分体空调、基站空调采购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20〕17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重庆江北国际机场
2.1.2 建设规模: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工程中新建T3B航站楼、倒班宿舍、停车楼、安检基地、货运站、东区机库的多联机、分体空调、基站空调设备采购。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200万元,其中多联机约655万元、分体空调约1220万元、基站空调约325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如下:
采购设备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 | 备注 |
多联机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详见第五章和设计图纸 | 详见第五章和设计图纸 |
分体空调 | |||
基站空调 |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上述产品的:供货 (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指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测、检验、现场整体组装(如有)]、包装、运输和保险、装卸、安全保证、安装、调试,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以及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起分批交货,具体时间由招标人根据现场施工情况确定。
2.4 交货地址: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5 质量保证期:自业主签发项目整体验收合格文件之日算起24个月。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本项目允许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
3.1 制造商参与投标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多联机、分体空调、基站空调三种空调设备的生产制造商。
3.1.2 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的多联机品牌、分体空调品牌、基站空调品牌各具有民用建筑工程业绩(民用建筑指居住建筑、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居民服务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卫生建筑、科研建筑、交通建筑、人防建筑、广播电影电视建筑),且单个业绩合同内所投多联机品牌的多联机设备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单个业绩合同内所投分体空调品牌的分体空调设备(分体空调为柜式或挂式均可)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单个业绩合同内所投基站空调品牌的基站空调(或机房空调)设备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3.1.3 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
3.2 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2.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必须取得多联机、分体空调、基站空调三种空调设备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法唯一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3.2.3 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的多联机品牌、分体空调品牌、基站空调品牌各具有民用建筑工程业绩(民用建筑指居住建筑、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居民服务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卫生建筑、科研建筑、交通建筑、人防建筑、广播电影电视建筑),且单个业绩合同内所投多联机品牌的多联机设备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单个业绩合同内所投分体空调品牌的分体空调设备(分体空调为柜式或挂式均可)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单个业绩合同内所投基站空调品牌的基站空调(或机房空调)设备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3.2.4 投标人所代理的制造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所授权空调设备(多联机、分体空调、基站空调三种空调设备中的一种或多种)的生产制造商。
3.2.5 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签: 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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