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长沙市望城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处理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望城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长沙市望城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处理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详见采购需求
二、相关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1.本项目园林垃圾收集处理服务是指:由中标人提供场地、设备设施、人员等,负责对望城区公共绿地建设、维护产生的垃圾资源化处理,未包含街镇及楼盘小区范围内园林绿化垃圾。
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服务期限:1年。
1.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1中标人必须在望城区建立垃圾处置场、配备足够的人员及设备设施,负责对望城区公共绿地维护产生的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
1.2相关设施、设备等应满足垃圾作业生产要求,并应定期清洁、保养和检修,保证正常运行。
1.3生产过程安全卫生管理应符合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的规定,坚持预防为主,确保运行安全。
1.验收主体:长沙市望城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
2.验收时间:签订合同后,中标商在1个月内完成相应设施设备、场地、人员及相关制度并提交相关资料及申请验收报告,采购人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7日内完成验收程序;
3.验收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简易验收程序组织验收。
4.验收内容及范围:首次履约验收以中标商首次提交验收申请报告时间及内容为准,其他付款以招标约定的条件为依据;
5.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
6.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合同,相关票据,考核情况等均作为验收依据。
七、其他要求:1.服务时间及地点
1.1服务期限:1年。
1.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2两条处理线验收合格后,按月结季付进行支付。
3.本项目所有费用包干,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材料,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本项目需要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现场踏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人员现场安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签: 垃圾资源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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