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名称淮北市妇幼保健院智慧医疗信息平台设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息名称淮北市妇幼保健院智慧医疗信息平台设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淮北市妇幼保健院智慧医疗信息平台设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编号:hbfy-********
招
标
文
件
淮北市妇幼保健院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编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淮北市妇幼保健院智慧医疗信息平台设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hbfy-******** |
2 | 采购单位:淮北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长山中路9号 |
3 | 本项目预算单价人民币*****.00元。 |
4 | 付款方式:本项目的设计方案、可行性报告、立项报告通过专家论证后支付成交价的45%,项目上线后支付成交价的45%,项目完整验收满一年后支付成交价的10%。 |
5 |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4日8时00分至2023年12月20日17时30分。 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请发送邮件至*********@qq.com邮箱报名,应注明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所投项目。投标单位报名后登陆淮北市妇幼保健www.hbfybj.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报名登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的,接受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
6 | 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淮北市妇幼保健院招标办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竞标时间:2023年12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人:赵太军 联系电话:0561-******* |
7 | 开标地点:淮北市妇幼保健院体检中心会议室 |
8 | 项目地点:淮北市妇幼保健院指定地点 |
9 | 供应商每一包投标书须提供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淮北市妇幼保健不退还投标供应商的正、副本投标书,统一销毁副本) |
10 | 签订合同地点: 淮北市妇幼保健院 |
11 | 投标单位自行问询,采购单位答疑联系人:李彬 、丁倩影、葛强威 联系电话:0561-******* |
12 | 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 |
一、竞标须知
1、投标人资质:
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⑤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三年内未受到行政性处罚(需提供证明文件)。
2、应提交的资质文件: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③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④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⑤质量体系认证证书;⑥同类经营业绩;⑦竞标价格采用人民币报价。
3、竞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15:00 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要求信封密封,加盖骑缝章;
(2)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副本可由正本复印制作;
(3)要求正本1份,副本3份,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二、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组建评审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2)拟采取2次报价
a 评审供应商的竞标文件。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竞标文件进行详细的评审进行符合性检查,为第一轮谈判做好准备。供应商竞标文件的报价为本次磋商的第一次报价。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b评审小组与供应商从竞标文件应包含的内容等方面展开磋商,如投标人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评审小组将不再与其磋商,第一轮磋商结束,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须给出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
(3)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确定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三、标的说明
1、投标人须注明所投项目内容有无偏离,应作偏离说明。
2、标的提供相关认证证书、获奖证书。
3、 提供和投标项目一致的相似案例的服务合同
四、 评审标准
(1)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竞标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评审标准:
A、符合性检查(初审)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
1 | 投标人应符合的资质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3、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个体经营户的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 1.符合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和营业执照; 2. 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个体经营户的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
2 | 报价要求 | 投标报价(含竞标报价表、竞标一览表)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3 | 标书的完整 性 | 投标文件份数 | 竞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形式内容 | 竞标文件内容清晰、齐全无遗漏。 | ||
4 |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 有或无 | “无”表示通过初审 |
5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作无效投标的 | 有或无 | “无”表示通过初审 |
注:1、以上内容涉及到证书、证明、报告、合同等在投标文件中均需提供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供评审小组审核。、
B、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审 指标 | 评审评分标准 | 分值 |
一 | 投标人 实力 | 1.供应商具有工程咨询或设计(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甲级资质证书的得2分; | 20 |
2.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5级认证得6分,CMMI4级认证得3分;本小项满分6分; | |||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信息系统建设及服务能力优秀级CS4等级证书的得6分; | |||
4.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上述证书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需包含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同时具有得6分,缺一个扣2分 | |||
二 | 服务 方案 | 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现状和需求理解进行评分,本小项满分7分: | 26 |
(1)对现状和需求理解到位,分析详细精准的得7分; | |||
(2)对现状和需求有一定理解,较详细的得4分; | |||
(3)对现状和需求理解一般,细节待完善的得1分; | |||
(4)未提供的不得分。 | |||
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总体建设原则、总体建设内容、系统总体架构、技术架构、网络架构等)进行评分,本小项满分7分: | |||
(1)方案完善全面、科学合理,技术可行性、可实施性强得7分; | |||
(2)方案较合理,技术可行性、可实施性较强得4分; | |||
(3)方案合理性一般,技术一般可行的得1分; | |||
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编制服务质量、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进行评分,本小项满分6分: | |||
(1)提供服务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内容齐全,内容清晰合理、可实施性强得6分; | |||
(2)提供服务质量、进度保障措施内容齐全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3分; | |||
(3)提供服务质量、进度保障措施内容描述含糊、可实施性差得1分。 | |||
(4)未提供的不得分。 | |||
4.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本小项满分6分: | |||
(1)售后服务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6分; | |||
(2)售后服务较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得3分; | |||
(3)售后服务不全面,保障欠缺得1分; | |||
(4)未提供的不得分。 | |||
三 | 人员 配备 | 1.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高级工程师(电子信息或通信类专业)、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网络工程师,每缺少一项扣2.5分。本小项满分10分。 | 18 |
2.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信息系统审计师证书(网络安全方面),缺一个扣1分,满分3分。 | |||
3.团队其他成员要求(2人):(1)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人社部门颁发)3分、(2)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人社部分颁发)2分,满分5分。 | |||
注:(1)同一人员持有多项证书的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 | |||
(2)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 |||
四 | 供应商业绩 |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份医院信息化设计类业绩的得4分,本小项满分16分。 | 16 |
注: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计分: | |||
1)业绩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的不予计分)的业绩。 | |||
2)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 |||
3)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内容的,响应文件中另须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甲方证明材料的出具单位所盖公章名称必须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计分。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 |||
五 | 价格分 | 价格标经评审满足本文件要求且在预算范围内的投标人的总报价中,最低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格,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取小数点后两位) | 20 |
淮北市妇幼保健院智慧医疗信息平台设计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以《国家医疗健康信息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标准拟扩大信息化投入约900万。为规范、科学、高效、利用好信息化建设资金,结合本院具体信息化建设情况,为确保我院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合理性、科学性、安全性和前瞻性,有效利用我院现有资源,最大限度节省财政资金投入,根据《淮北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规定,需委托专业化的公司对我院信息化项目进行方案设计。
二、具体服务内容
遵循工程咨询行业相关规范,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安徽省和淮北市的相关指导单位要求,结合项目建设单位具体需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配置专业人员,科学高效开展咨询设计工作。通过“智慧医院”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对淮北市妇幼保健院全院信息系统进行的顶层架构设计,实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兼顾《电子病历系统功能与应用水平分级标准》5级、《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3级的底层支持设计;实现全院数据资源的共享利用,对全院医疗业务流程进行闭环建设,实现安全、高效、便捷的患者就医流程;为淮北市妇幼保健院管理和发展提供良好的信息化基础支撑,使之真正成为全市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示范基地。
咨询设计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服务范围包括:
1、编制设计方案,内容主要包含:建设现状、项目需求分析(业务流程、系统需求分析)、系统技术方案(系统总体框架、网络拓扑结构、技术路线、信息资源目录、系统安全说明、标准规范说明、软硬件配置说明)、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进度、总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考核指标及效益分析等内容。设计方案需符合主管部门评审标准并通过审批。
2、建设系统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便民服务系统、医疗服务系统、医疗管理系统、医疗协同系统、运营管理系统、信息集成平台、科研&人力资源系统、外部接口等业务应用系统。
(1)、满足基本的业务需求:通过信息化建设,支持医院管理的正常运行,支撑医院基本的医疗服务、医务管理、医技服务、护理业务、药事服务、财务管理、运营(后勤)等正常运作。
(2)、整体效益凸显化:通过智慧医院整体规划建设,建设医院的医院信息平台、数据中心,支持医院通过互联互通四级甲等测评。
(3)、夯实临床科研一体化基础:整合患者病史、诊断、诊疗、康复、科研等信息,着力提升妇女儿童重大疾病保健、临床救治、科研能力与保健业务管理水平,构建医院临床科研一体化信息平台,形成临床数据整合-科研分析-临床应用的服务管理闭环。
(4)、启动决策管理数据指标建设:实现医院管理信息全息管理要求,通过医疗信息平台实现院长管理驾驶舱、管理决策分析、临床质控分析、工作量指标、三甲医院指标决策分析,全面为淮北市妇幼保健院院领导的决策管理可视化、运营管理精细化。
(5)、优质资源外延化:通过智慧医院服务及区域级医疗业务协同体系的建设,与医联体单位(安徽省儿童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省妇幼保健院、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医联体协作单位)、社区等通过多学科会诊、远程诊断、远程会诊、双向转诊等技术手段,促进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承担起辖区内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中心任务,履行妇幼健康工作业务管理职能,让居民不出社区或通过互联网就能享受到医院的优质卫生医疗服务。
3、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及清单协助建设单位编制项目所需要的各项文档,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技术规范书、招标清单等。
4、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项目管理。
三、技术及实施要求
成交的第三方咨询设计服务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淮北市相关规定、信息化实际情况,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咨询设计服务,确保咨询设计成果通过相关主管单位审核。提供的具体工作内容至少包括:
(1)现状调查、需求调研和现场勘察;
(2)项目可研、初设等方案的编制;
(3)参与项目讨论、评审论证;
(4)负责按照讨论及专家意见完善项目编制;
(5)定期向项目单位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四、服务团队人员要求
1、中标方需提供良好的服务能力,组建专门负责本项目的团队,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要求中标方适当调整、增加同等水平的团队技术人员配备数量,中标方须无条件服从并及时做出响应,且相关费用由成交的中标方承担,包含在报价中,请各投标方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2、合同签订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专门人员与采购人对接,开展咨询设计工作。中标方应当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开展设计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配置专业人员保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开展工作。
3、项目咨询设计服务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项目团队成员,确需更换的,需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方可实施,更换后的项目人员资质及项目经验等资质不得低于更换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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