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废油处置服务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本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电子竞价,现邀请竞价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竞价,本项目须按含税价格进行竞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023年度废油处置服务。
2.竞价内容: 以线上电子竞价方式,对沈阳地铁生产维修过程中产生的约14吨废油按照环保法规相关要求进行处置。(详见附件一:用户需求)
3.最低限价:每吨单价人民币叁仟叁佰陆拾柒元整(小写:3,367.00元)。
4.加价幅度:人民币壹元整(小写:1.00元)。
5.交货地点: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指定地点。
6.交货方式:自接到甲方通知后在指定地点接货。
7.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
8.交易保证金
(1)参与电子竞价的竞价申请人应在2023年12月21 日 10:00 时前交纳人民币叁仟元整(小写:3,000.00元)作为交易保证金,未交纳的取消参与资格,补交无效。
(2)交纳方式为银行电汇。
账 户 名: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银行账户:330*****092********
(3)竞价申请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其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竞得人(以下简称“乙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甲方签订合同或未按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2)腐败或欺诈行为(故意编造虚假情况或者隐瞒、歪曲真实情况,使得甲方陷入错误而做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等)。
9.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乙方须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小写:3,000.00元)。乙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10. 现场踏勘:踏勘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9时00分, 踏勘集合地点为沈阳地铁十号线桑林子车辆段,踏勘只组织一次,主要目的是现场查看竞拍物资、初核重量等,最终出货重量以实际称重为准。
部分竞价申请人未按时参加现场踏勘的,不影响现场踏勘的正常进行,也不影响参与竞价。
二、竞价申请人注册及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资料
竞价申请人须在报名阶段(2023年12月21日10时00分前)提供以下资料,并上传至竞价平台,经审核通过后,具备竞价资格:
1.营业执照副本;
2. 加盖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 加盖公司公章的专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环保官网公示截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
(二)报名条件
竞价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基础条件(须全部符合)和专业资格条件(须符合其中一项):
1.基本条件
(1)已在竞价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竞价申请人;
(2)须具备履行本项目的能力,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许可证、资质证书状态;
(4)未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6)竞价人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7)不允许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竞价。
2.专业资格条件
竞价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4-08)】的单位。
(2)具有其它有效证件或文件,在沈阳地区可开展废油【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4-08)】收集转运或处置(利用)的单位。
注: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三、付款方式
乙方先付全款,甲方再交付货物。
交货前乙方按成交单价及预估重量支付全部货款,后甲乙双方办理交接转运,交接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实际重量结算货款,多退少补。
四、服务要求
1.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货物重量约14吨,具体以实际称重为准。
2.所报产品单价必须包含增值税、运费、装卸费、称重费等所有费用,不接受不含增值税报价、不接受单独填报运费、不接受其他不包含在单价内的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场地内完成称重,并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后方可转运。
4.乙方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配合甲方在辽宁省固体废物智能监管信息平台完成相关信息注册、填报等工作。
5.转移处置过程应符合环保法规要求办理转运联单。
6.乙方在运输危险废物时,必须交由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负责运输,如乙方委托第三方运输公司进行运输的,应将与其签订的合同交甲方备案。
7.乙方须提供处置后废物的最终去向并提供相关合同及处置单位资质。
8.乙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依规完成实物转移。
五、竞价须知
(一)竞价流程
参加电子竞价的竞价申请人需登录 https://jj.sy-metro.com:*****/bid-client/网站注册,并在规定时间完成如下工作:
1.报名
(1)起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10时00分至2023年12月21日10时00分。
(2)竞价申请人须在报名结束前将资质条件中的证明文件上传至竞价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如资质文件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交易保证金,报名审核不通过。
2.签到
(1)起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9时00分至2023年12月25日10时00分。
(2)竞价申请人须在签到起止时间内在竞价平台进行签到。
3.竞价
(1)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5日10时00分。
(2)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6日10时00分。
(二)竞价规则
(1)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应为公告中规定的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在成为最高有效报价者后不能继续加价。
(2)自由竞价:竞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由报价(可多次报价)。
(3)限时竞价:自由竞价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由若干轮次组成,若有人在限时竞价周期120秒内加价,则自动进入下一轮次限时竞价,并重新计时,直至竞价周期内无人再次加价,限时竞价结束。
(三)特别说明
竞价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交易保证金交纳、签到等工作,如因竞价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参与竞价,由竞价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
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法规调整或限制,导致合同签订后甲方无法按约定开展项目,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协商对合同进行调整或解除合同。
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等,造成甲方在合同期内不能顺利开展项目的或受到其他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其他违约条款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七、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电话:024-********(金工)
024-********(刘主任助理)
投诉受理电话:024-********
纪检监察电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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