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2023年度健康人群疫苗针对疾病抗体水平监测工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沙县2023年度健康人群疫苗针对疾病抗体水平监测工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金沙县2023年度健康人群疫苗针对疾病抗体水平监测工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顺鑫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2023-059号
项目名称:金沙县2023年度健康人群疫苗针对疾病抗体水平监测工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采购“采购具有检测资质、能够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贵州省健康人群疫苗针对疾病抗体水平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黔疾控办发〔2020〕89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安排专业人员对我县26个乡镇(街道)卫生院和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随机抽检的7月龄-11月龄、1-2岁、3-4岁、5-6岁、7-17岁等5个年龄组儿童采集末梢血,每个组至少随机10名儿童,按方案要求开展12种疫苗针对疾病抗体水平监测工作,其中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按规范负责对监测对象开展标本(末梢血)采集、分装、收集、送检、检测,根据各项目单位调查的儿童免疫史完成我县2023年度健康人群疫苗针对疾病抗体水平监测评价工作,并负责对金沙县疾控中心派遣的2名检验人员疫苗针对疾病抗体(末梢血)检测技术培训;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按方案要求随机抽取目标儿童,并负责目标儿童的免疫史调查;县疾控中心负责全程的技术指导工作以及与本项目相关检测、运输、配送、采集、取样、培训、售后等相关一切服务,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项目相关的验收、备案等工作。(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方可视为完成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审计机构章)或投标供应商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1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
1.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5月以来任意1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5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5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涉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强制采购产品。
2.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3具体执行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服务”查询①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提示进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本项)、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④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一栏分别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提示进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本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自行查询上述要求中各网站记录,并提供各网站完整的查询结果公告页网页打印或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3.2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3提供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授权书)或提供合法有效的CMA计量认证资质证书;
3.4提供乙肝、百日咳、白喉、破伤风、 麻疹、风疹、腮腺炎、甲肝等疫苗针对疾病抗体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检测试剂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顺鑫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
方式:现场获取纸质和PDF电子档文件;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报名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报名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公告第二条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所有原件核查后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及购买《谈判文件》及资料后才能取得投标资格;)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顺鑫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顺鑫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额(元):3000.00元
交纳时间:2023年12月19日17时00分前缴纳(转账或现金缴纳)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沙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鼓场街道中华路98号
联系方式:136*****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顺鑫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19-4
联系方式:181*****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兵
电   话:181*****76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三方检测机 委托 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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