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集美中学高中部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招标公告
年集美中学高中部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招标公告
1.招标人名称: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
2.招标人地址:集美中学高中校区行政楼7楼会议室(侨英街道凤安路323号)
3.招标项目名称:2023-2025年集美中学高中部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
4.投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上午9:00-9:30
5.服务期限:两年(合同每年一签。若因服务质量差或者出现严重事故或师生
投诉较多,校方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不再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若服务质量优秀,可以续签一年。)
6.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一)
7.最高控制价不得超过 3万元/年,超过最高控制价视为无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须是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且注册年限大于5年;
3.投标单位须具备福建省内消防总队核发四星级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及二级以上消防设施施工专业承包相关资质.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供应商承诺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购买意外团体保险或雇主责任险(保险期至少包含项目服务期限)
三、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标准档案袋(正本文件一份,副本一份),内含:
1.投标函、综合评分偏离表(综合评分表A1)
2.投标报价明细表
3.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授权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复印件);
5.资格声明
6.投标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7.公司及人员相关资质证书(按评分标准);
8.服务方案及承诺(注明售后服务条款、保修条款、响应速度);
9.投标人综合业绩资料(按评分标准);
10.其他资料。
四、联系人:鲁老师(保卫科) 电话:0592-*******
五、 投标、评标、定标
(一)投标须知: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报价清单中关于税收的相关事项,确保真实准确。如果投标人在上述报价清单中,选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经核实后按不含税价作为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分。但投标人在实际中标后未能提供符合税务局认证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我司将有权不支付款项。
(二)评标
1.由招标人根据投标材料及报价清单对各投标单位进行逐一评审。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附表)
(A)评分的小数点保留2位。
(B)各有效投标人综合得分=A1+A2。
2.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真实性负责。评标小组评审时均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
3.若有虚假应标的,经发现,一律视为不合格。
(三)中标
1.根据上述招投标小组的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单。评标小组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进行二次报价。根据以上顺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中标候选顺序。
2.招标人出具中标通知书,中标人获得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正式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另行约定);
3.未中标投标人不再通知。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18日
招标文件在下方附件,请自行下载。(部分手机网页无法显示,请通过电脑端网页查看)
标签: 消防系统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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