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工程2×330MW扩建工程
(2)资金来源:国华公司会同本项目的其它投资方共同出资,资本金占工程总投资的20%,其余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
(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境内
(4)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5)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序号设备名称主要技术参数基本资质要求
1500kV系统带电显示装置500kV系统带电显示装置DXW/N-1257台1.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
2.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6~8台套,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申请人在近五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以上规定的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或技术转让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5.除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联合体标、不接受生产厂家代理商投标。
(6)交货地点:
铁路运输:电厂铁路专用线(车面)
汽运(含急件):电厂施工现场(车面)
3、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并满足相关要求:
1)投标人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满足2(5)表中关于业绩的要求,且无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的行为发生。
5)除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生产厂家代理商投标。
4、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联系人及注意事项:
a)时间
报名及资质预审阶段:2008年1月24日至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b)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地藏庵南巷1号电研大厦C座405室,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c)联系人:兰涛
联系电话:
***-********传真:
***-******** 电子邮件:cweme_lt@126.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明厂家名称)
d)请按附件要求提交资料。不接受传真。
5、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