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眩网、护栏板、沥青混合料和密封胶
防眩网、护栏板、沥青混合料和密封胶
招标公告
内高路乌兰察布分公司防眩网、护栏板、沥青混合料和密封胶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内高路乌兰察布分公司防眩网、护栏板、沥青混合料和密封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批复,项目业主(招标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就本项目防眩网、护栏板、沥青混合料和密封胶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保证内蒙古高路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管辖路段安全通畅,对沿线损坏的交通设施和路面病害能够及时修复,并确保所用材料质量,现拟对乌兰察布分公司管辖路段所需材料的供货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3个标段,标段划分数据如下表:
标段号
名称
技术标准
交货地点
CG-1
防眩网及上立柱
防眩网:长3700mm,宽700mm, 热镀锌层厚度40-45um, 浸塑层厚度80-85um,重量≥23kg。异型管边框管材厚度≥2.0mm, 网片为扩张金属网,网孔32×80mm,网片厚度≥1.5mm。(含配套连接件及螺栓、螺母、垫片等)
招标人指定地点
防眩网上立柱:高700mm,直径50mm,壁厚≥3.0mm,钢板厚度≥4 .0mm, 热镀锌层厚度35-45um, 浸塑层厚度70-85um,重量≥3kg。(含配套连接件及螺栓、螺母、垫片等)
护栏板及立柱
护栏板:4320×310×85×4.0mm,长4320 mm,宽310 mm,波长85 mm,钢板厚度≥4mm,热镀锌层厚度34-45 um,喷塑层厚度70-85um, 重量≥65.55kg。(含配套连接件及螺栓、螺母、垫片等)
护板版立柱:2150×140×4.5mm,长2150 mm,直径140 mm,钢管壁厚≥4.5mm,热镀锌层厚度34-45 um, 喷塑层厚度70-85um, 重量≥32.33kg。(含配套连接件及螺栓、螺母、垫片等)
技术标准执行《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281-2007)和《公路防眩设施技术条件》(JT/T333-1997)及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CG-2
沥青混合料
AC—16型密级配普通沥青混凝土,混合料所用各类原材料须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技术标准;且到达交货地点后卸车温度需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CG-3
密封胶
寒冷型密封胶,锥入度(0.1mm)90-150,软化点(℃)≥80 ,流动值(mm)≤5 ,弹性恢复率(%)30-70 ,低温拉伸(注)-30℃,150%,3次循环,通过(150%的拉伸量为22.5mm)。
灌缝胶的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应符合《路面加热型密封胶》JT/T 740-2015的规定。
招标人指定地点
注:1、防眩网及上立柱施工工艺:整体焊接→除锈→整体热镀锌→浸塑(边耳与边框焊接后再进行整体热镀锌);
2、护栏板及立柱施工工艺:钢板成型→除锈→热镀锌→喷塑;
3、供货数量:因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和路面损坏具有不可预见性,本次招标文件中不设定全年具体采购数量,最终合同额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采购数量按照单价确定。
4、招标人可以在材料出厂前派人到中标人生产车间进行监制,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5、中标人负责运输到交货地点,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6、招标人有权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要求对每批货物进行随机抽样检测,如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批次所有货物,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除支付检验费用外还另需支付违约金10万元/次。如中标人提供货物经招标人检验屡次出现质量缺陷,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7、招标人有权对拟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如在考察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是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或投标人不具备生产场地、生产能力、生产设备等,或现场考察发现投标人生产工艺流程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生产规模与能力与投标文件所载情况不符;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8、由于交货地点(内高路乌兰察布分公司管辖范围)可能不在同一地点,中标人应服从招标人安排的指定交货地点,并考虑到个别偏远交货地点运输困难等因素,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2.3计划供货期:按招标人需求分批进行,要求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日内供货;
2.4质量保证期:CG-1标段:招标人验收合格后24个月;CG-2和CG-3标段:招标人验收合格后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本次招标邀请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的单位申请投标,并具备下列条件:
3.1.1 CG-1标段(防眩网和护栏板采购)
①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各类交通设施(至少包含防眩网(或隔离栅)和护栏板)的制造(或生产)经营范围;只接受制造商申请投标(须具备防眩网和护栏板的生产场地及生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申请投标。
②具有交通运输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或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工程检测中心等权威机构颁发的交通工程产品(至少包含焊接网型隔离栅(防眩网)和护栏板)批量生产合格证(须在有效期内);
③近3年内(2013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供应公路交通设施(至少包含防眩网(或隔离栅)和护栏板)的经验,业绩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3.1.2 CG-2标段(沥青混合料采购)
①营业执照具有沥青混合料的制造(或生产)经营范围;只接受制造商申请投标(须具有沥青混合料生产场地(拌合站)),不接受代理商申请投标。
②近3年内(2013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供应公路沥青混合料的经验,业绩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3.1.3 CG-3标段(密封胶采购)
①营业执照具有密封胶的制造(或生产)经营范围;只接受制造商申请投标,不接受代理商申请投标。
②具有中国建筑材料认证中心等权威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③近3年内(2013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供应公路密封胶的经验,业绩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3.3一个投标人可对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2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投标且多个标段评标排名均为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填写的“推荐中标候选人优先顺序选择表”进行推荐,如未填写,按标段总金额从高到低进行推荐。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及相关事宜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原件(CG-1标段要求)、沥青混合料生产场地(拌合站)相关证明材料原件(CG-2标段要求)、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原件(CG-3标段要求)、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于2016年3月14日至2016年3月18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5号蓝海大厦B座809室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5、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CG-1标段人民币3万元整、CG-2和CG-3每标段人民币2万元整;保证金方式:银行电汇,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5日17:00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人,应分别对每个标段提交投标保证金。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投标文件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7日上午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00至10:00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建东街巨海城十区四号高仕第酒店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
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集宁一中斜对面
邮编:012000
联系人:邸女士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内蒙古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5号蓝海大厦B座809室
邮编:010040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
传真:****-*******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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