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安宁大队《交通事故预防宣传片》项目单一来源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安宁大队《交通事故预防宣传片》项目单一来源

文章基本信息
采购类别: 市级 招标编号:
采购人: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安宁大队 代理机构:
采购预算:(万元)



编号:兰财采2015B-156

(一)采购人: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安宁大队

(二)项目名称: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安宁大队交通事故预防宣传片

(三)拟采购的货物说明及预算:针对城市交通事故预防宣传片共2集(5分钟/集),20万元。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针对兰州交警工作的目的与工作的特殊性,成都小虎添翼文化传媒与安宁大队共同研究策划了符合兰州市安宁大队的宣传方案。

此次宣传将面向安宁交警大队所管辖区域的人民群众及重点群体进行宣传。并详细规划了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安宁大队的前期受众分析、宣传主题内容、影片制作形式、影片制作等环节,使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安宁大队进行有效宣传。成都小虎添翼文化传媒将作为策划方与制作方,全程督办落实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安宁大队宣传策划的内容。涉及制作内容涵盖:前期分析方案、中期制作方案、制作影片,并将严格按照方案内容进行执行。方案的研发将解决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安宁大队之前宣传工作中宣传无针对性、宣传形式单一、宣传效果不佳等问题。

由于成都小虎添翼在2013年为兰州市政法委策划制作“平安兰州”系列文化产品,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认可。在详细了解兰州政法系统的同时,2012年-2015年又制作了交警支队及下设大队的宣传片、微电影和形象片等高品质作品,拥有较高的制作水准。故仅与成都小虎添翼文化传媒共同研究策划了本次兰州市安宁交警大队的宣传。

成都小虎添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兰州市交警支队及下设大队有过良好的合作,如市支队制作2014兰州交警形象片、2012年-2015年制作“城关交警大队宣传片”、“城关交警大队微电影”、“七里河交警大队宣传片”及“七里河交警大队微电影”等项目,并获得高度评价等,存有大量交警文字及高清影视素材。并且对整个交警系统及交警工作流程了解较为全面、细致,可以更好的转化成影视作品,面向群众进行宣传。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成都小虎添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六)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论证意见

1

如今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从而导致交通事故与日俱增,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很多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是中央、省市的重点工作,然而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的开展与落实则是重中之重,特别是针对城市驾驶员与年轻人群。由于兰州市交通警察支队安宁大队所管辖的范围内多数为大学生与城市驾驶员,故提出要拍摄制作一部针对城市交通安全隐患宣传的宣传片,与当下的政策相一致,是宣传工作的一种创新。成都小虎添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制作的宣传方案立意新颖,视角独特,内容丰富,具有较强的教育意义。符合宣传重点,以及采购标准和要求。特此推荐。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联系方式

彭海林兰州市公安局宣传处副处长133*****352

专家论证意见

2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是紧贴民生,提高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是对城市驾驶人员与年轻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宣传尤为重要。现制作方案具有较强的教育意义,赋有积极的宣传效果。成都小虎添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近年来制作了大批支队及其他交警大队的宣传产品,在社会面反映良好,得到了领导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媒体界的赞誉。该组宣传方案运用了前沿影视制作技术,高清画质及色彩亮丽具有视觉冲击感。所涵盖内容通俗易懂,让城市驾驶人员及在校大学生更能够清晰地接收到教育内容,并由此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驾驶意识。特此推荐。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联系方式

苏剑青兰州广播电视总台副高级139*****877

专家论证意见

3

一直以来城市内是交通事故的高发区域,特别是汽车与行人之间,成为巨大隐患。省市相关部门高度强调要注重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成都小虎添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安宁交警大队所提出的方案,思路新颖,内容丰富,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符合当下交通安全宣传的工作重点。此项目针对安宁交警大队管辖片区特点进行研发,且时间紧,要求高,而小虎添翼文化传媒与交警支队及下设各大队长期合作,拥有大量珍贵原始素材与资料。符合单一来源项目研发性的标准,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成都小虎添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来完成此次宣传事宜。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联系方式

王昭君兰州市广播电视总台制片人138*****977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方代表:魏兰花(133*****826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95号

(九)部门采购:兰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高一峰(****-*******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482号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宁大队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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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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