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流域省界断面水资源监测站网新建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海河流域省界断面水资源监测站网新建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海河流域省界断面水资源监测站网新建工程(一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河流域省界断面水资源监测站网新建工程(一期)已由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以海规计〔2015〕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明确要求流域管理机构要加强重要江河湖泊的省界水质水量监测,流域管理机构对省界水量、水质的监测核定数据作为考核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用水总量、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依据之一。目前,海河流域省界断面水资源监测工作比较薄弱,部分省际河流省界断面水文监测尚属空白,难以满足实施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监督性考核和量化考核的需求。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依据《全国水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3-2020)》和《全国省际河流省界水资源监测断面名录》,选取建设条件成熟的潮白河水系四道河、大草坪2处水文站先期建设是必要的。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5月1日,完工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本项目计划供货期期限同计划工期。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海河流域省界断面水资源监测站网新建工程(一期)招标,共2个标段:
(1)标段名称:海河流域省界断面水资源监测站网新建工程(一期)建筑工程,合同编号:SZYJCZWXJYQ/HT-2016-01。主要内容为新建测验河段断面桩12个、断面标志12个、断面保护标志6个、断面界桩8个、基本水准点6个、测站标志2个、观测道路200m、直立式水尺6组、浮子水位自记平台2座、雷达水位计支架2座、测流堰(槽)2处及测验河段基础设施等。
(2)标段名称:海河流域省界断面水资源监测站网新建工程(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编号:SZYJCZWXJYQ/HT-2016-02。主要内容为购置安装称重式雨量计2套、浮子水位计2台、雷达水位计2台、雷达波测流系统2套、实时水文图像监控设备2套、北斗卫星通信终端2套;购置流速仪2套、流速测算仪2台、声学多普勒点流速仪1台、电波流速仪1台、便携测深仪1台、探照灯2对、数字水准仪1台、激光测距仪1台、手持GPS1台、对讲机2对、汽油发电机1台等各类仪器设备共26台(套)。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
3.1.1 海河流域省界断面水资源监测站网新建工程(一期)建筑工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3年3月14日至2016年3月14日)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
(5)财务和履约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本项目的需要。
3.1.2 海河流域省界断面水资源监测站网新建工程(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近五年(2010~2014)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3年3月14日至2016年3月14日)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
(6)财务和履约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本项目的需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3月18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限于施工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限于施工标);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转8117进行咨询。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限于施工标)、类似项目合同副本原件、资信证明(如有)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3月21日~2016年3月25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各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视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安排踏勘。为此招标人为潜在投标人提供踏勘所需的路线、地点等便利条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王艳艳
电 话:***-********转8053
传 真:***-********
发布日期: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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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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