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QP2015-AB1标段招标公告
2015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QP2015-AB1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 淮安市清浦区2015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2、招标编号: HAJT********350 备案号: 苏交建备HAJT[2016]0031号
3、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性质 批准文号 批准单位
HAJT********350 审批 江苏省2015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计划 江苏省交通厅
4、标段信息:
标段编码 标段名称 投标截止时间 限价/元
HAJT********350001 QP2015-AB1 2016-04-14 09:30 *******
5、建设地点: 淮安市清浦区
6、专业: 安全设施 招标种类: 施工
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
本次安保工程位于淮安市清浦区,涉及的乡镇有:城南乡、黄码乡、和平镇、武墩镇、盐河镇共计5个乡镇,本次设计路段的全长约333.5km。城南乡位于清浦区北部,本次涉及农村公路共36.163km,其中乡道18.459km,村道17.614km;黄码乡位于清浦区东南部,本次涉及农村公路工73.361km,其中乡道34.272km,村道39.089km;武墩镇位于清浦区北部,本次涉及农村公路共73.535km,其中乡道30.748km,村道42.787km:和平镇地处淮安市区“南大门”,本次涉及农村公路共82.585km,其乡道32.184km,村道50.401km;盐河镇位于市区南郊,涉及农村公路工64.738km,其中乡道30.342km,村道34.396km。
本次安全设施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交通标志、波行梁护栏、警示柱等。本次设计标志包括十(T)字交叉警示标志、停让标志,急弯路标志,注意儿童警告标志。建安费约为200万元。
2、计划施工工期
计划施工工期2个月(不含缺陷责任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4月20日,计划交工日期2016年6月20日(具体以施工合同为准)。
3、招标范围
此次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即QP2015-AB1标段,内容为上述标段内的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警示柱、波行梁护栏、道路交通标线等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修复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开工时间: 2016-04-20 计划竣工时间: 2016-06-20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黄镭、姚冲 ****-********、187*****011
上午工作时间: 9:00:00-11:30:00 下午工作时间: 14:00:00-17:00:00
三、报名
1、报名开始时间: 2016-03-14 15: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6-03-21 17:00
节假日: 不休息
2、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 网址:http://218.2.208.144:8094/EBTS/index
3、报名条件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施工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条件: 2013年1月1日至今(交工验收时间)承担并较好地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人民币150万元(含)以上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其它条件: 1、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2、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13年以来未发生经有关部门鉴定的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廉政问题(如实提供信誉承诺函)。
(2)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其他业务合作单位工程款、材料款,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如实提供信誉承诺函)。
(3)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
(4)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如实提供信誉承诺函)。
(5)投标人和项目经理2013年以来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 项目经理:
(1)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2)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013年1月1日至今(交工验收时间)承担并较好地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人民币150万元(含)以上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4)无其他在建项目(或具有项目发包人出具的可撤离证明)。
项目总工:
(1)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013年1月1日至今(交工验收时间)承担并较好地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人民币150万元(含)以上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
(4)无其他在建项目(或具有项目发包人出具的可撤离证明)。
业绩条件: 项目经理:
2013年1月1日至今(交工验收时间)承担并较好地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人民币150万元(含)以上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项目总工:
2013年1月1日至今(交工验收时间)承担并较好地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人民币150万元(含)以上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总工。
其它条件:
(3)其它要求:
四、招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16-03-14至2016-03-21
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
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 2016-04-14
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招标文件售价: 标段 售价/元
QP2015-AB1 300
五、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名称: 淮安市清浦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单位地址: 清浦区前进西路
招标文件支付方式: 在线支付线下支付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手机号:
账户名称: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5
银行编码: 江苏银行 分支行名称: 江苏银行淮安开发区支行
分支行省份: 江苏省 分支行城市: 淮安市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 淮安市济南路3号
六、监管单位
单位名称: 淮安市交通运输局
七、其它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报名,具体程序为:
①拟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②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收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符合网上报名条件的即可进入www.jscd.gov.cn网站,在网页最下侧“常用服务系统”右侧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后进行操作完成网上报名手续,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及传真,以便联系。报名时间以网上操作为准,超过时间报名无效。网上报名完成后请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在左侧点击“项目信息管理”,再点击“资审报名查询”,最后点击“检索”,即可核实是否完成网上初步报名,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友情提醒:网上报名时,投标报表应新建,不得用使用过的投标报表或在其基础上进行调整,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4.按上述报名成功的单位方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留存)、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2015年3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原件(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300元/标段,图纸收取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最先报名的公司,其他相关公司的报名不予认可。如报名时未发现,开标时发现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评标时发现的,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3〕2号附件)中第二十九条规定: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显示道路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桥跨长度及类型、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则相关信息不予认可。
7.购买招标文件须现金支付。
8、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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