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LWTJ-2合同段经理部柴油、钢材、中空锚杆、药卷锚杆、钢模板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LWTJ-2合同段经理部柴油、钢材、中空锚杆、药卷锚杆、钢模板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新建都(匀)香(格里拉)高速公路贵州境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路基、桥隧施工招标(二期)第LWTJ-2标段,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使用项目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高速公路LWTJ-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条件已具备,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2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高速公路LWTJ-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工程概况:

新建都(匀)香(格里拉)高速公路贵州境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段路基、桥隧施工招标(二期)第LWTJ-2标段,,起讫里程为YK9+900~YK17+680,挖土石方221万m,填方193万m,主线桥梁4座2306米,制运架T梁743片,桩基379根,隧道一座3965米,路线长7.778km。建设工期:872天,合同总造价:64809万元。位于位于六盘水市水城县发箐苗族彝族自治乡境内。

3.2招标内容: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计量

单位
包件

数量
项目名称
使用单位名称(项目)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元)

1
CY-1
柴油
T
3000
六威高速公路二标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高速公路LWTJ-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00
300000

2
ZKMG-1
中空锚杆
m
193000
2000
50000

3
YJMG-1
药卷锚杆
m
300000
2000
20000

4
GMB-1
钢模板
t
230
2000
20000

5
GC-1
热轧无缝钢管
t
550
2000
50000

钢花管
t
130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允许代理商参加,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

4.1.2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1.3具有拟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

4.1.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4.1.5拟投标产品具有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三年以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1.6具备所投产品为大型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供货近三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

4.1.7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专属条款
1、中空锚杆专属条款: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及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其代理商。

2、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
3、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及以上,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4、投标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有投标物资规格2013至2015年检测报告。
5、投标人2013年至2015年综合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标人需出具至少两份2013年至2015年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6、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中制造工厂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代理商。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2012、2013、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2、药卷锚杆专属条款: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及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其代理商。

2、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
3、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及以上,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4、投标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有投标物资规格2013至2015年检测报告。
5、投标人2013年至2015年综合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标人需出具至少两份2013年至2015年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6、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中制造工厂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代理商。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2012、2013、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柴油专属条款: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必须具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许可证书)和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投标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级或以上机关颁发的成品油经营资质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生产商和代理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保持有效。

4、 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3、2014、2015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5、投标人需出具近2013、2014、2015年两个以上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3、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7、申请合格供应商的企业需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4、无缝钢管专属条款: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及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其代理商。

2、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
3、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及以上,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4、投标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有投标物资规格2013至2015年检测报告。
5、投标人2013年至2015年综合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标人需出具至少两份2013年至2015年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6、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中制造工厂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代理商。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2012、2013、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桥梁模板设计、制作、加工经验的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证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或钢模板制作资质。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投标人在近3年国家铁路客专、高铁及重点项目中有过相关业绩,应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的质量责任事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因模板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被列入2014-2015年度中铁十七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及其上级单位列入《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中的投标人。

(7)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因模板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被招标单位列入禁止合作名单中的投标人。

(9)投标人近5年未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分)公司及所属项目进行诉讼的情况。

6、招标文件获取

6.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2日至 2016 年 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11:50时,下午 15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副本及附件(实行生产许可的产品)、法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现金或线上购买。

招标文件汇款帐号开户行: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用途:XX项目XX包件招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参看招标内容中投标保证金。

统一汇款到以下帐户:

户 名: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4647

6.4.请在备注栏注明:XX项目XX包件物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6 年3月31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3 月31 日 10时00 分,地点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会议中心(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北路18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

开标时间为 2016 年3月31 日 10 时 00 分

地点: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会议中心(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北路18号)

8.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六盘水至威宁(黔滇界)高速公路LWTJ-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发箐苗族彝族自治乡 邮 编:553000

联 系 人:颉新荣 张补莲 胡小敏 梁彬

电 话: 152*****968 139*****617 187*****003 138*****558

技术负责人:陈明辉

电 话:135-9315-0171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3月 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速公路 柴油 钢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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