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河村村部水泥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龚河村村部水泥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金湖县塔集镇龚河村村部水泥场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实施,本工程将采用明标明投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承包人。 塔集镇农村集体资产处置代理服务中心(代理机构)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发包工作。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塔集镇龚河村村部水泥场建设工程
工程地点
塔集镇龚河村
工程类型
砼场面浇筑
发包内容
约1050 m2水泥场浇筑
结构类型
石子垫层厚10cm,砼场面厚15cm,标号为c30。
预 算 价
要求工期
10天
发 包 价
70元/m2,实量实算
质量标准
合格
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
资金情况
履约保证金
二、报名资格条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有建筑资质。
三、报名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4日至2016年3月17日,上午8时30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30分
五、报名地点:
金湖县塔集镇三资办。
六、抽签(摇号)时间:
2016年3月18日上午9时 00分,抽签人需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抽签确认函、身份证明(身份证)接受验证。
如报名不足三家,书面通知报名人本次发包流标,另行发布招标公告。
七、抽签(摇号)地点:
金湖县塔集镇三资办
八、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0000元,在报名时交纳开票,保证金不缴或不足视为放弃投标。未中签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签通知书发出后五天内无息退还,现金当场退还,中签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工程开工后三日内无息退还,中签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不予退还。
九、发包文件获取:
报名人通过资格审查后,当即发放发包文件,发包文件200元整。
十、确定承包人的方式
发包人将在所有签署承诺书的报名单位中,抽签(摇号)产生前三名中签单位,按照中签排名顺序确定承包人。中签公示在抽签(摇号)第二天开始,在金湖县招标网上公示3天,如排名在前的中签单位放弃或存在违规行为被取消中签资格的,发包人依次确定排名其后的中签单位为承包人。如参加抽签(摇号)报名人不足3家,重新发包。
发包人:金湖县塔集镇龚河村委会 代理机构:塔集镇三资办
发包人地址:金湖县塔集镇龚河村 代理机构地址:塔集镇三资办
发包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
发包人联系人:陈贵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兵
发包人联系电话:151*****898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38*****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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