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校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某单位校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校车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HLZQS-F400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某单位校车租赁服务项目

接送学生上下学

采购单位制定地点

本次采购服务期限最长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详见商务要求

河南驻马店地区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贰拾贰万元整(******元);

3.最高限价:贰拾贰万元整(******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台资、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

(二)申领地点:网上发售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4.供应商资格条件书面声明;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7.有效期内的项目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具有班车客运或包车客运或公共汽车客运);

备注:以上条件为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递交报名材料需注明联系人电话和公司邮箱地址。

(四)申领方式

投标供应商采取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询价文件可采取现场请领或邮箱发送方式申领。

(五)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

1.时间:电话通知

2.地点:采购人会议室

七、评审方法

一次报价,在满足质量、服务等需求的情况下,最低价中标。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闫先生 电话:153*****980

李先生 电话:176*****489(接收文件)


,河南,驻马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校车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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