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清分发行系统优化升级一期监理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辽宁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清分发行系统优化升级一期监理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辽宁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清分发行系统优化升级(一期)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采购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优化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1〕1744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 ETC 服务提升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1〕1776号)等文件要求,对清分和发行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本次建设目标为:充分加强高速公路数据采集、分析和处理能力,提高交易数据上传部中心失败的处理效率,提高对异常事件的预警、处置和恢复能力,加强数据处理监控、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建设,进一步提高 ETC 系统的兼容性、安全性及稳定性。不断完善 ETC 服务体系,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为思想核心,满足高速公路车辆快速通行需求。

  2.2采购范围

  针对本项目项目建设期间的开发过程、工程进度、交付质量等施工内容,开展全过程信息系统安全监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安全检测服务。

  在保障项目质量、规范建设流程、合理使用资金、建设文档齐全之外,结合GB/T *****.51-2016 《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对合同要求内容及委托单位实际业务需求提供安全检测服务,包括软件测评、安全测评、源代码安全审计等方面,全方位保证信息系统升级迭代过程中的每一阶段系统开发质量及整体项目竣工交付后系统安全、稳定、可靠。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服务周期

  监理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终验验收后 12 个月。

  安全检测服务周期为系统试运行并具备备检测条件 30 个工作日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供应商。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响应,否则,相关投标响应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监理负责人、测评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8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提交时间为准)进行上传登记(项目编号:LNCT542-2023,项目名称:辽宁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清分发行系统优化升级(一期)监理服务询比采购,登记链接:https://www.aliyundrive.com/s/dcerMCQSuKi),经采购代理邮件回复确认后,获取采购文件:

  (1)填写完整的Word版《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及其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章,Pdf格式);

  (2)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彩色影印件,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4)“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4.2采购文件售价 500 元,一律采用现金(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必须由供应商单位账户一次性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 名: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 号:*********

  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单位名称+LNCT542-2023)。

  4.3 供应商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2 月 22 日 9 时 3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tig.com)上发布。

  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采购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盛先生

  电 话:024-********

  采购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8*****055

  邮 箱:LNCTZBDLGS@163.com

标签: 监理服务 发行 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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