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自购物资集中招标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自购物资集中招标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自购物资集中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R1107-JC-2023-115
1. 招标条件本次招标的物资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下应南车辆段JDSG标段施工项目的物资,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
宁波市轨道交通7 号线工程下应南车辆段与宁波市轨道交通8 号线一期工程下应南车辆段为合址共建车辆段,下应南车辆段主要在鄞州区下应街道河西村、黎明村、胜利村、史家码村及东升村,场地大部分位于基本农田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约 28.8亩,部分涉及民房及厂房,农田种植水稻、蔬菜和树苗等作物。地形平坦开阔,地貌类型单一,属冲湖积平原。下应南车辆段及线网控制中心总规划用地面积约60公顷,下应南车辆段总建筑面积约22 万平方米,主要包括7号线运用库、工程车库、变电所、洗车库、镟轮库;8号线一期运用库、变电所、洗车库、镟轮库;运转综合楼、物资总库、污水处理站、联合检修库、宿舍楼、综合楼、公安训练基地、门卫室等22个单体。
本工程所涵盖的范围含全车辆段砌筑风水电、幕墙、钢结构、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气灭、BAS、FAS、AFC、综合监控、门禁、安防、工艺设备等工程施工(含设备安装、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2.2 招标内容:风机风扇,电线电缆,电缆桥架,型钢,风管,混凝土砖,成品砂浆,商品混凝土,墙面涂料,防水材料,密集母线,金属栏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或供货经验的企业;
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在近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要求良好;
4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国铁集团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或CRCC认证的,必须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或CRCC认证;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允许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见附件1);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为准。不排除因“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和“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不具体给投标人带来的投标风险;
3.4除公告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的两种情形外,其他包件接受代理商或生产企业投标,但代理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对本次投标物资的唯一授权,且满足对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
3.5不接受国铁集团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6日 19时 00 分至2023年12月12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完成线上报名并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采用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应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汇款用途中标明“xx招标编号、xx包件号标书款”(若同时购买多个包件的,可只办理一笔电汇)。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银行信息:
帐号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武汉佳园支行
4.2请将①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③生产厂对本次投标物资的唯一授权委托书(代理商投标需提供)④营业执照;⑤购买招标文件付款凭证,扫描上传至中国铁建云采平台,待招标人确认后进行发售。
须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4.3本次招标文件一包一投。
4.4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出售,售后不退(售价详见附件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需提前办理CA)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 9 时 30 分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 9 时 30 分,采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进行在线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①电子版文件:通过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在线递交;②纸质版文件及U盘:须在开标前一天(2023年12月28日当天)寄出(邮寄地址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将送达时间约定为开标时间后;③须保证电子版与纸质版文件一致。
注:请投标人标写投标金额(大写和小写)时用打印,避免手填。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19号
邮 编:******
联 系 人:唐燕189*****530(商务) 吕伟152*****176(技术)
电 话:027-********
监督电话:027-********
标签: 自购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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