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四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四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安阳县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己由安财发(2016)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安阳县安丰乡及北郭乡;
2.2项目规模:安丰乡为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北郭乡为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900万元;
2.3计划工期:第4标段: 120 日历天;
2.4标段划分:4标段:安丰乡输变电工程;变压器房13座,台区13台(11台100KV,2台200KV),高压线1.67kmX3;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所有内容;
注:(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1.2资质要求:
第4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任职资格证书;项目人员:电工具有进网作业许可证,预算、质检、施工员、安全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2项目标段其它要求
3.2.1提供近三年(指2012、2013、2014年度,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2.2近三年(指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指千亿斤粮食项目、农田水利、土地整理和农业综合开发治理工程,其中仅一项即可,以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
注:第4标段投标企业亦可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与所投标段工程相符的类似业绩,不局限于上述业绩。
3.2.3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指:技术负责人),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4本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制。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6 年 03 月 15 日至 2016 年 03 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获取注意事项:
第4标段: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注: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电子版请自行在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04月7日上午9点整;地址为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海河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
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郑东新区正光路王鼎国贸大厦A座12楼
联 系 人:汪先生
电 话:****-********
附件1:清单及图纸下载
2016年 03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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