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处延安市城区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咨询招标公告
养护处延安市城区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咨询招标公告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安市养护处的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延安市养护处延安市城区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咨询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YAZCXT2016-10-1 二、项目名称:延安市养护处延安市城区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咨询 三、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交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 五、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金额: 1.项目内容(共分一个标段):延安市养护处延安市城区综合管廊建设安全预评价咨询(具体内容、数量及要求详见第三部分表载明内容) 2.采购预算金额:贰拾贰万元整(220000元)。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或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供应商提供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5)需具备安全评价机构乙级或以上资质(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安全预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主持编制过至少一项类似的安全预评价报告书,且报告书已通过主管部门审批(以职业资格证书、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报告为准,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7)近三年(2013-2015年)编制类似的安全预评价报告书不少于两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报告为准(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壹套,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 七、谈判文件发放: 1、发放时间:2016年3月14日至2016年3月1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放地点: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204室 3、地址:延安市北关街机械厂办公楼南侧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22日 下午15:00前。 九、开启时间:2016年3月22日 下午15:00整。 十、谈判地点: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小会议室 地 址:延安市北关街机械厂办公楼南侧 十一、采购人:延安市养护处 联系人:鲍女士 电话:****-******* 十二、谈判组织机构: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任女士 联系电话:****-******* ****-******* 邮 编:716000 附件:介绍信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3月14日 附件: 介 绍 信 兹介绍我单位 同志赴贵单位办理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领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请贵单位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单位承担。 领取人姓名: 领取人身份证号: 领取人联系电话: 领取人电子邮箱: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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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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